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成招辦)負責有關招生宣傳、報名和錄取組織工作,有關成人高校負責審核錄取。
3. 成人高校在不超過本校上一年本科招生規模20%以內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招生人數,招生計畫由我部單獨下達。
4.上述退役士兵和“下基層”服務期滿人員申請入學,須持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分別由國家及地方相應政府部門頒發的第1條所述有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在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成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並按照省級成招辦公布的招生院校及專業目錄填報志願。
5.有關成人高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經省級成招辦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報名人數超出計畫數的,成人高校應對報名人員進行必要的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由省級成招辦調劑到其他志願高校錄取。
6.每年春節前報名、3月1日前完成錄取工作,新生於當年春季入學。
7.學生學習方式為業餘學習,在校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未盡事宜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