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釋義】 原指封建官吏退堂時打鼓。現在比喻跟人共同做事中途退縮。
【出處】 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左右,打散堂鼓,將馬來,回私宅去也。”
【示例】 我們做事一定要有恆心,不可以一遇到困難時,就打退堂鼓。
戲曲中的含義
戲曲中,退堂鼓與升堂鼓相對。
升堂鼓、退堂鼓是兩種點。由堂鼓和小鑼分奏合成,堂鼓為令。升堂鼓用於府縣官員坐衙之前,退堂鼓用於公畢之後。升堂鼓,以三擊為令,舊有大字:“奉王命”。退堂鼓以四擊為令,大字是:“謝主隆恩”。這些大字只是為鼓令找個依據,亦好區別升、退堂。
此點子可分兩截使用:頭一小節多用於監斬官來到刑場之前,意味著行刑時刻未到,它是以鼓打兩擊為令,大鑼打幫,連打二遍,名曰催命鼓。第二小節鼓重擊為令,鑼打光並掐音,意味著斬刑已施,給觀眾以人頭落地之感,第二小節不單獨使用,它與第一小節合併為監斬鼓。
鼓為令,鑼打幫擬更鼓聲,名曰更鑼。一更、三更多由鼓、鑼分著打,三、四、五更既可分著打,又可與堂鼓齊奏,四、五更以齊奏為多用。舞台上表現時間為深夜時,以堂鼓獨奏,稱為更鼓。更鼓用於表現人物在夜間活動的舞蹈動做中,稱為啞邊,這是根據舞蹈術語走邊而得名.打罷五更之後再起更鼓時,則以擊打鼓幫作終止,稱其為亮更,表示天明。
以上所談升堂鼓、退堂鼓、監斬鼓、更鑼,是傳統戲中留傳下來的特殊形式的“單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