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處方,西藥外用藥,醫保甲類國產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8511700H2
生產企業
重慶華邦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用於尋常痤瘡及角化異常性疾病。
用法用量
外用。尋常痤瘡:每晚1次,於睡前將藥輕輕塗於患處。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全反式維A酸,化學名稱:9,13-二甲基-7[-(1,1,5-三甲基-5-環己烯-6)-7,9,11,13-壬四烯-15酸]
性狀
本品為類白色至微黃色乳膏。
不良反應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禁忌
1.妊娠起初3個月內婦女禁用。
2.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本品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4.眼部禁用。
注意事項
1.濕疹、曬傷、急性和亞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不宜使用於皮膚皺摺部位。
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
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套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採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積套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6.因本品有引起嚴重刺激和脫屑的可能,開始可採取隔天用藥或每3天用藥1次的治療方案;最好先採用濃度低的製劑,待耐受後再改用較高濃度的製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起初3個月內婦女禁用;哺乳期婦女禁用,以免嬰兒經口攝入本製劑。
兒童用藥
兒童慎用。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與肥皂、清潔劑、含脫屑藥製劑(如過氧苯甲醯、雷瑣辛、水楊酸、硫磺)、含乙醇製劑(如剃鬚後搽洗劑)、異維A酸等共用,可加劇皮膚刺激或乾燥作用。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貯藏
遮光、密封、在陰涼(不超過20℃)處保存。
包裝
鋁管包裝,15g/支/盒,25g/支/盒,30g/支/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5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