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污染

農產品污染

在大量使用農藥、化肥等化學品進行農業種植的現代,濫用造成的造成的污染毋容小覷,是現代新興的環環境保護術語。

農產品污染

【注音】nongchanpin

【釋義】是指環境中出現的因其化學成分或數量而阻礙自淨過程並產生有害於環境和健康的物質。

灌溉水源污染

農產品污染 農產品污染

在淡水資源十分緊張的情況下,許多地方利用污水灌溉農田。未經處理的污水,既含有農作物生長所必需的養分,又含有有毒成分。盲目使用污水,不僅會污染土壤,而且還會影響農作物的生長和產品質量,損害人體健康。為了科學利用污水,妨患於未然,現將國家頒布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92)中提到的水環境中的主要污染物的超標對農業環境的危害分述如下:

1、五日生化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是指在好氧的條件下,溫度為20 培養水樣5天水中微生物分解有機質的生物化學過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常作為水體有機物污染程度的指標。 灌溉水中的需氧有機污染物進入農田後,最終要被分解。在處於氧化條件的旱田土壤中,有機物質將被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等;在水田處於還原條件的土壤中,將生產氨氣、沼氣、有機酸、乙醇類等中間代謝產物。在分解過程中,由於消耗了水中的溶解氧及土壤中的氧化物的氧,從而使土壤的氧化還原電位下降,產生二價鐵、硫化氫、二價錳等。 灌溉水中需氧有機物的含量不太高時,對作物生長一般無不良影響,在一定條件下甚至還有改良土壤,促進增產的作用。但是,需氧有機物的含量過高時,上述產生的過剩的二價鐵、硫化氫等就要隨同有機酸等一起被水稻吸收,阻礙植株體內的代謝活動,抑制根系生長,甚至引起爛根,以至影響地上部植株的發育。尤其是作物對氮、磷、鉀等養分的吸收受到阻礙後,必然造成作物減產。 需氧有機物污染對水稻的危害一般在水田入水口附近較明顯,這是由於水中不溶性的有機物多半沉積在這裡,土壤發生還原性危害所致。國標要求灌溉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含量:水作應小於80 mg/l,旱作應小於150 mg/l,蔬菜應小於80 mg/l。

2、化學需氧量 化學需氧量是在一定的條件下用強氧化劑氧化水樣時,所消耗該氧化劑量相當的氧的質量濃度,以氧的mg/l表示。它是指示水體被還原性物質污染的主要指標。其中包括大多數有機物和部分無機還原物質。 作為灌溉水的污染指標,化學需氧量與五日生化需氧量具有一定的類似性質,只是化學需氧量除了包括需氧有機生物氧化所耗之氧外,還包括無機還原性物質化學氧化所耗的氧。國標要求灌溉水中化學需氧量的含量:水作應小於200 mg/l,旱作應小於300mg/l,蔬菜應小於150mg/l。

3、懸浮物 懸浮物系指水樣經過慮後,截留在慮片上並於103~105 烘至恆重的固體物質。 含有大量的懸浮物的污水灌入農田後,由於流速減緩或膠體被破壞而使懸浮物大量沉澱,如果這些沉澱是由金屬粉末、泥沙組成,則會覆蓋在農田表層而影響農田的肥力;懸浮物還是水中各種重金屬污染物的吸附劑,這些重金屬污染物隨著懸浮物一起沉澱在農田,造成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和作物中的積累。國標要求灌溉水中懸浮物的含量:水作應小於150 mg/l,旱作應小於200 mg/l,蔬菜應小於100 mg/l。

4、凱氏氮 凱氏氮是指以凱氏法測得的含氮量。它包含了氨氮和在此條件下能被轉化為銨鹽而被測定的有機氮化合物。 氮本是植物生長所必需的營養物質,但當其含量過高時會使土壤板結,影響作物的生長。國標要求灌溉水中凱氏氮的含量:水作應小於12 mg/l,旱作應小於30 mg/l,蔬菜應小於30mg/l。

5、總磷(以P計) 動物或植物內所含磷質,經過分解與氧化作用,最後生成硫酸鹽。人每天從食物中得到的磷質,經過新陳代謝而排出硫酸鹽。洗滌劑、磷肥及骨粉等工廠廢水中也含有磷酸鹽。天然水中磷酸鹽含量一般較低,如果水中發現過量的磷酸鹽存在可表明水被污染。若同時發現過量的硝酸鹽和氯化物時,更可以進一步證實動物性物質曾經污染過水源。 天然水和廢水中的磷以正磷酸鹽、縮合磷酸鹽以及與有機體相結合的磷酸鹽3種形態存在。總磷量即水樣中各種形態的磷經消解後轉變成正磷酸鹽的總磷濃度。 磷也是植物生長所必需的營養物質,但當其含量過高時會使土壤板結,影響作物的生長。國標要求灌溉水中總磷的含量:水作應小於5.0 mg/l,旱作應小於10 mg/l,蔬菜應小於10 mg/l。

6、水溫 水溫過低會減緩植物生長,水溫過高會造成植物根系腐爛、死亡,農灌水水溫要求小於35 。

7、pH值 pH值除直接影響植物生長外,還會使一些營養物質被淋失或被土壤固定,造成植物缺乏養分而致害;或吸收了有毒的元素,造成生理危害,這些都是導致植物死亡的原因。pH值小於4,大於9時,對農作物均會產生不良影響。用pH低於3,高於11的水灌溉作物,作物很快死亡。大部分栽培植物喜歡在弱酸性和弱鹼性條件下生長。它們對pH的適應範圍為4~9,最宜範圍為5-8.5。不同作物對pH值的要求不同。小麥在弱酸性條件下比中性條件下生長的好。國標要求灌溉水的pH值允許範圍是5.5~8.5

8、全鹽量 全鹽,主要是鈣、鎂、鈉、鉀所形成的硫酸鹽、鹽酸鹽和碳酸鹽,它們對作物的影響主要是通過離子起作用。對作物危害最大的是鈉鹽,鈣鹽和鎂鹽對作物也有一定的影響,但並不占主導地位。 灌溉水含鹽量在1000mg/l以上,對作物生長有抑制作用,有使土壤積鹽的可能性。含鹽2000mg/l以上,使土壤積鹽明顯,會導致作物產量下降。土壤鹽分增加,使土壤溶液濃度提高,物質形態變化,造成植物吸收水分和養分的困難,植物因缺乏養料導致減產或最後死亡。因鹽類對離子的拮抗作用和協同作用,在灌溉水中,必須注意多種鹽類的存在,以防治單因子鹽類對作物的傷害。國標要求灌溉水的全鹽量在非鹽鹼地區應小於1000 mg/l,在鹽鹼地區應小於2000 mg/l,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放寬。

9、氯化物(以CL計) 氯化鈉危害小麥發芽的臨界濃度為2000mg/l,危害水稻發芽的臨界濃度為1000mg/l。國標要求灌溉水的氯化物的含量應小於250 mg/l。

10、硫化物(以S計) 地下水(特別是溫泉水)及生活污水,通常含有硫化物,其中一部分是在厭氧條件下,由於細菌的作用,使硫酸鹽還原或由含硫有機物的分解而產生的。某些工礦企業,如焦化、造氣、選礦、造紙、印染和製革等工業廢水亦含有硫化物。 水中硫化物包括溶解性的 、 、 ,存在於懸浮物中的可溶性硫化物、酸可溶性金屬硫化物以及未電離的有機、無機類硫化物。硫化氫易從水中逸散於空氣、產生雞蛋臭味,且毒性很大。硫化物是水體污染的一項重要指標。 硫化物濃度即使很低也會使土壤有臭味,因此禁止採用含硫化物的廢水灌溉作物。國標要求灌溉水的硫化物的含量應小於1.0 mg/l。

11、汞及其化合物(按Hg計) 含汞0.005mg/l以上的水溶液灌溉水稻,糙米中含汞量均超過我國《食品中汞允許量》規定的0.02毫克/公斤的標準。汞在糙米及油菜中的殘留量隨灌溉液中汞的濃度的增加而增加。汞在水稻各器官中的分配為根>莖葉>殼>糙米。 灌溉水中含汞0.005mg/l,則汞在土壤表層即稍有積累,長期灌溉可造成汞在土壤表層的積累,污染土壤,造成對作物的危害。土壤中含汞量隨灌溉水中汞的濃度的增加而增加。隨灌溉水進入土壤中的汞主要集中在表層0-5厘米處。農作物能從被污染的土壤中吸收汞。作物中含汞量與土壤積累量成正相關。根據汞對農作物生長,產量的影響及農產品中的殘留,在土壤的積累,考慮到汞的毒性較大,長期灌溉能污染土壤,擬定汞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為0.001mg/l。

12、鎘及其化合物(按Cd計) 土壤對鎘有很強的吸附力,特別是粘土和有機質多的土壤,易於造成鎘含量的積蓄。當土壤的pH值偏酸時,鎘的溶解度增高,而且在土壤中易移動,可能污染地下水,同時也易被植物從根部吸收;當土壤pH值偏鹼時,鎘的移動性差,作物也難以吸收。在銅、鋅、砷、鎘這些元素中以鎘最容易造成土壤污染。 當灌溉水中或土壤中含有一定鎘時,均可被農作物吸收和在土壤中造成積蓄,其吸收量和積蓄量的多少隨灌溉水中鎘濃度、灌溉量和污灌年限的增加而增加。農作物吸收鎘後,鎘在植物體內的分布順序是根>莖葉>籽實。各種作物吸收鎘的能力有很大差異,小麥的吸收能力比水稻高,而玉米的吸收能力又低於水稻。由於鎘大量地積累在植物根、莖葉中,因此,在受鎘嚴重污染的農田裡,農作物的莖葉不宜作家畜飼料,根茬也不宜漚制肥料。為了防治土壤及在其上生長的農產品中有鎘的積累,建議灌溉水中鎘的最高允許濃度不應超過0.005mg/l。

13、砷及其化合物(按As計) 砷在土壤中的殘留主要集中在表層,自上而下的移動性小。 利用含砷污水灌溉農田,隨灌溉水中砷含量的增高和灌溉次數的增加,砷在土壤和作物中累積增加,使作物受害,污染收穫物。0.05mg/l以上的砷使水稻減產15.9%。0.1mg/l以上的砷使油菜減產10.3%。水稻、油菜減產百分率均隨砷濃度的增高而增加。用含砷0.25mg/l的水灌溉水稻,開始在糙米中出現殘留。含砷0.5mg/l水灌溉油菜,在油菜中開始出現砷殘留。用含砷0.5mg/l以下的灌溉水對水稻、油菜生長影響不明顯;含0.5mg/l以上砷的水對水稻、油菜生長有抑制作用,抑制程度隨砷的濃度增高而加大,含砷0.5mg/l為危害濃度,100mg/l為致死濃度。因為砷及其含砷化合物毒性很強,對人、蓄的健康有較大影響。規定灌溉水中的砷含量:水作、蔬菜不得超過0.05mg/l,旱作不得超過0.1mg/l。

14、六價鉻化合物(按Cr 計) 含六價鉻的灌溉水對水稻、小麥種子的萌發及其生長發育都有一定影響。水稻、小麥均能吸收灌溉水及土壤中的鉻。鉻對數種蔬菜及穀物的生長有刺激作用。鉻濃度5mg/l對作物有害;濃度10mg/l時作物出現嚴重的萎黃病;鉻與鎳協同作用時,鉻濃度僅2mg/l即對作物產生損害。鉻還在作物內積累。吸收的鉻主要積累在根中,其次是莖葉,少量積累在籽實里。 含鉻污水灌溉後,土壤可以積累鉻。植物吸收和土壤積累的鉻都隨灌溉水中鉻的濃度的增加及灌溉年限的增加而增加。可通過增加土壤有機質施用量和適當提高土壤的pH值來減少鉻污染造成的危害。為防止鉻對農作物、土壤造成的污染危害,灌溉水中鉻的最高允許濃度控制在0.1mg/l以下。國標要求灌溉水的六價鉻的含量應小於0.1 mg/l。

15、鉛及其化合物(按Pb計) 含鉛污水灌溉農田,其最高允許量應在1.0mg/l以下,否則抑制植物生長。進入土壤的鉛主要分布在土壤表層。當污灌水中鉛的濃度為50ppm左右時,對水稻產生毒害作用。但污水中硫酸根離子含量較多時,易生成硫酸鉛,就沒有危害了。鉛對植物毒性比砷、銅小。作物可以通過根吸收土壤或灌溉水中的鉛,並主要積累在根部,只有極少部分轉移到地上部。國標要求灌溉水的鉛及其化合物的含量應小於0.1mg/l。

16、銅及其化合物(按Cu計) 含銅污水灌溉農田,其最高以允許量應在2.0mg/l左右。銅是植物必需的微量元素。植物缺銅時,幼葉尖端乾枯,葉片脫落,生長受到抑制。穀類作物一般不能結實。土壤含銅過高時,作物主要積累在根部,造成根系發育惡化,減弱了根對各種營養成分的吸收。作物受害的程度,一般是隨農業環境中銅的含量的增加而加重。銅被作物吸收後,以根部分布的最多,莖葉次之,籽粒中最少。國標要求灌溉水的銅及其化合物的含量應小於1.0 mg/l。

17、錳 錳濃度1~10mg/l對豆類有害;達5mg/l對橙和柑桔幼苗有致毒作用;錳濃度5~10mg/l對西紅柿有致毒作用;錳濃度10~25mg/l對大豆和亞麻有致毒作用。

18、鋅及其化合物(按Zn計) 鋅是植物生長必需的微量元素。鋅可以間接影響植物生長素的形成,在缺鋅的土壤里,作物生長常常受到抑制,並出現各種病症。含鋅廢水灌溉農作物,鋅可以在土壤內累積,並能富集。土壤里含鋅過高時,主要傷害作物的根系,使根的伸長受到阻礙,葉子呈黃綠色,並逐漸萎黃,而且分孽少,莖短。小麥受鋅危害,葉尖上即出現黃褐色的條斑點。被吸收的鋅主要積蓄在植物的根部,也有一部分向莖葉中轉移。鋅在植物體內的移動性居於中等水平,向籽實中的轉移不如鎘。我國規定灌溉水中鋅及其化合物的含量為不超過2.0mg/l。

19、氟化物(按F計) 氟在植物體的積累隨著植物種類不同而有所差異。氟化物含量在34.0mg/l以下,水稻生長發育未受影響;113.25mg/l以上,水稻生長發育受到抑制;453mg/l可致水稻死亡,但此濃度以下對茄子無影響。含氟污水中有一定的磷酸鹽,污灌後硫化細菌增加,可促進磷酸鹽的轉化,提高了土壤中可溶性磷的含量,有利作物生長。含氟污水灌溉後細菌數量增大,生物學過程旺盛,產量增加。由於不同作物對氟敏感程度不同,為避免對地面水和漁業的污染危害,為保護整個農業環境和人民健康,規定氟的灌溉標準為高氟區應小於2.0mg/l,一般地區應小於3.0mg/l。

20、氰化物(按游離氰根計) 50mg/l以上氰對水稻、油菜的生長、發育和產量有影響,並開始在糙米、油菜中有殘留,殘留量隨灌溉濃度最高而加大。 根據不同生育期污灌氰殘留量不同,在生產上利用含氰污水灌溉水稻宜在前期,不宜在後期。不同濃度氰在水稻根、莖、葉中有殘留,殘留量與澆灌濃度成正相關。殘留量:根>莖葉>穀殼>糙米。根殘留量占80%左右,莖葉占15%左右。不同濃度氰在土壤中有殘留,殘留量隨著濃度增加而增大,但不與灌溉濃度成正比上升。土壤中氰的分解速度與氣溫和灌溉濃度有關,但無論在何種氣溫下,土壤中氰的分解速度都與灌溉氰的濃度成正相關。氰化物隨水進入土壤後消失的速度較快,在土壤中不會逐年積累。一般大田土壤中,氰的年淨化率都在90%以上。採取隔年清污輪灌,不會造成土壤和水稻的明顯污染。國標要求灌溉水的氰化物的含量應小於0.5mg/l。

21、揮發性酚 灌溉水中的酚,高濃度時(50-1000mg/l)可影響作物的正常生長和產量,甚至造成作物的死亡(1000mg/l)。低濃度時(30mg/l)可促使作物增產。不影響作物正常生長和產量的安全濃度在50mg/l左右。灌溉水中的酚可造成作物體內酚量的增加。作物體內的酚量隨灌溉水中酚濃度的提高而增加。作物體內酚積累量莖>根>籽粒。酚毒性較小,酚在作物中的積累問題,以及酚對作物生長、產量的影響問題,不會成為制定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限制因素。 含酚污水進入土壤,主要分布在土壤表層,50厘米以下的土層中酚的含量極少。土壤對酚具有較強的淨化能力,酚在土壤中的年淨化率在90%以上。因此,低濃度含酚污水灌溉後,不會影響土壤肥力,也不會造成土壤污染。國標要求灌溉水的揮發酚的含量應小於1.0 mg/l。

農產品食品區別

據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有關人士介紹,我國耕地面積約占全世界的9%,年平均肥料使用量約為5000萬噸,約占全世界肥料消耗量的 35%,平均利用率不到30%,遠低於已開發國家55%的水平。這表明我國肥料使用仍處於高消耗、低利用階段。尤其在東部沿海地區出現過量施肥現象,不僅導致肥料資源浪費,也帶來嚴重的耕地污染隱患。 近幾年,在國家惠農政策的扶持下,農民種糧積極性大大提高,化肥需求一直保持較快增長趨勢。在旺盛的市場需求驅動下,我國化肥總產量也逐年增加, 2004年達到4577.2萬噸,2005 年又上升到4897.5萬噸。儘管我國是化肥生產大國,但也是全球最大的化肥消費國,除了氮肥產量過多外,還需要進口大量磷肥和鉀肥來彌補不足。從 2005年以來,在生產成本增加導致化肥價格上漲的客觀條件下,過量施肥、肥料利用率低等因素直接導致每畝土地施肥成本增加十幾元。 由於農民知識水平較低、農業科技不發達,我國難以在短時間內消除肥料使用中的浪費現象。今後很長一個時期內,將通過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測量、調整土地營養成分,改善肥料使用結構,推廣使用高濃度複合專用肥,逐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和土地的生產力 隨著對餐桌安全的重視,人們在購買食品時也逐漸挑選經過有關部門認定的商品。目前市場上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等,是由不同部門針對食品安全設定的不同認定標準。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都是安全食品,安全是這三類食品突出的共性,它們在種植、收穫、加工生產、貯藏及運輸過程中都採用了無污染的工藝技術,實行了從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質量控制。? 無公害農產品是指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控制在安全質量允許範圍內,經有關部門認定,安全質量指標符合《無公害農產品(食品)標準》的農、牧、漁產品(食用類,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廣義的無公害農產品包括有機農產品、自然食品、生態食品、綠色食品、無污染食品等。這類產品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限品種、限時間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學農藥、獸藥、肥料、飼料添加劑等,它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但比綠色食品標準要寬。無公害農產品是保證人們對食品質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是最基本的市場準入條件,普通食品都應達到這一要求。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分為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由農業部門認證,其標誌的使用期為3年。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和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經國家認監委決定將韭菜、豬肉、鰻鱺等62種重要的食用農產品納入第一批實施認證的產品目錄,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我國的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兩種,其中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生產資料,AA級綠色食品則較為嚴格地要求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他有害於環境和健康的物質。按照農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AA級綠色食品等同於有機食品。從本質上講,綠色食品是從普通食品向有機食品發展的一種過渡性產品。綠色食品標誌的使用期為3年。有機食品是指來自於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國際心欣價格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的標準生產加工的,並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製品、禽畜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有機食品與其他食品的區別主要有三個方面:有機食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絕對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並且不允許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其他食品則允許有限使用這些物質,並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如綠色食品對基因工程技術和輻射技術的使用就未作規定;有機食品在土地生產轉型方面有嚴格規定。考慮到某些物質在環境中會殘留相當一段時間,土地從生產其他食品到生產有機食品和無公害食品需要兩到三年的轉換期,而生產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則沒有轉換期的要求;有要食品在數量上進行嚴格控制,要求定地塊、定產量,生產其他食品沒有如此嚴格的要求。

政府對農產品的政策

a、增加對農產品的稅收

b、實行農產品配給制

c、收購過剩的農產品

d、對農產品生產者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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