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定義
還有其它常見定義:
a.室內火災由局部火向大火的轉變,轉變完成後室內所有可燃物表面都開始燃燒;
b.室內燃燒由燃料控制向通風控制的轉變,轉變使得火災由發展期進入最盛期;
c.在室內頂棚下方積聚的未燃氣體或蒸氣突然著火而造成火焰迅速擴展。
發生轟燃的條件
發生轟燃的條件:
(1)通風條件差,燃燒形成的可燃氣體在房間大量聚集。
(2)這些可燃氣體瀰漫到其他可燃物周圍或表面。
(3)這些可燃氣體達到一定濃度並發生爆燃,才能真正達到轟燃。
轟燃的影響因素
影響轟燃發生最重要的兩個因素是輻射和對流情況,也就是上層煙氣的熱量得失關係,如果接收的熱量大於損失的熱量,則轟燃可以發生。轟燃的其他影響因素有:通風條件、房間尺寸和煙氣層的化學性質等。
轟燃的出現,除了建築物及其容納物品的燃燒性能,地火點位置外,還與內裝修材料的厚度,開口條件,材料的含水率等因素有關。如房間襯裡材料的不同,吸熱和散熱的物理特性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發生轟燃時臨界條件的數值有著很大的影響。若材料的絕熱性能好,例如絕熱纖維板室內溫度升高的就快,則達到轟燃時的火源體積將大大減小,即使是襯裡材料假設為不可燃的對釋熱速率沒有任何貢獻時也是如此。
產生時的現象
建築火災內部發生轟燃的跡象有以下五點:
1.產生灼傷人皮膚的輻射熱,幾秒鐘後輻射熱強度可達10kw/m²。
2.室內的熱氣流使人無法堅持,室內的對流溫度接近450℃。
3.門熱的燙人,木質部分溫度平均超過320℃.
4.由門上躥出的火舌幾乎達到頂棚,大量的輻射熱由頂棚反射到室內的可燃物上。
5.煙氣降至離地面1m左右,空氣中的熱層部分占據上部空氣,驅使熱分解產物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