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是指部隊官兵直接從部隊轉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稱轉業軍人。
條件
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待遇
軍隊轉業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軍隊轉業幹部為國防事業、軍隊建設作出了犧牲和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優待。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畫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計畫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一般情況下士兵轉業由地方民政局、勞動局等部門負責安置。副團(不含)以下軍官由地方人事局負責安置,副團以上軍官由組織部負責安置。
其他資料
自主擇業 ,轉業 ,計畫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