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給的,絕不能有絲毫的損傷。指愛護身體如同敬愛父母。

《孝經·開宗明義》:“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明-沈鯨《易鞋記》三一:“自古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你今日暫時出家,豈可把父母遺體輕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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