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禁毒專項鬥爭中,他不辭勞苦,多方協調,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禁毒鬥爭中,他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堅決執行中央和全國人大有關禁毒的指示和決定,刻苦鑽研審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業務知識,掌握毒品犯罪案件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為及時有效地打擊毒品犯罪奠定了良好基礎,保證了毒品案件的質量,穩、準、狠地打擊了毒品犯罪分子,成為本地區打擊毒品犯罪的好帶頭人。他先後共審理一審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4件42人,占全庭審理毒品案件總數的31,17%,在給予刑罰的35名罪犯中,判處死刑15人、無期徒刑4入,5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並處罰金和沒收財產近10萬元,有效地打擊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遏制本地毒品犯罪,促進社會治安好轉作出了突出貢獻。受到地委、上級業務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肯定和好評。被評為禁毒工作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