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
泰州市財政局辦事員,
泰州市地稅局計畫財務科副科長、科長,
泰州市地稅局計畫財務處處長,
揚州市地稅局總經濟師、黨組成員,
2010年6月任泰州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0月20日,據江蘇省監察廳網站訊息,泰州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鳳琴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因趙鳳琴犯受賄罪、貪污罪一案,於2014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
審查起訴
2015年2月,江蘇省泰州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局長趙鳳琴(副處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本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2015年5月22日,泰州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局長趙鳳琴(副處級)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一案, 已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
2015年8月6日,經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裁定如下:
被告人趙鳳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
二、已退出的贓款人民幣四十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三、繼續追繳犯罪所得人民幣九十三萬二千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