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向紅[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趙向紅[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趙向紅,女,蒙古族,1963年4月出生,內蒙古化德人,1981年3月參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察哈爾右翼中旗旗委書記。2018年11月,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向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11月,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向紅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1.03——1983.12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糧庫職工

1983.12——1992.12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法院幹事(其間:1985.09——1988.07在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1992.12——1996.08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物價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1996.08——1998.11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婦聯主席

1998.11——2001.02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02——2001.10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政府副縣長

2001.10——2007.03內蒙古自治區商都縣委副書記(其間:2004.08——2006.12在中央黨校函授法律專業本科班學習,2006.04——2006.10在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掛職任區長助理)

2007.03——2009.01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9.01——2009.03內蒙古自治區察右中旗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

2009.03——2013.01內蒙古自治區察右中旗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

2013.01——2016.01內蒙古自治區察右中旗旗委書記

2016.01——2017.12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不駐會)、黨組成員,察右中旗旗委書記(其間:2017.03——2017.05在中央黨校學習)

2017.12——2018.01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政協副主席,察右中旗旗委書記

2018.01——2018.11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察右中旗旗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察哈爾右翼中旗旗委書記趙向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察右中旗原旗委書記趙向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向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長期占用他人車輛,趙向紅的配偶利用其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錢財;違反工作紀律,對察右中旗套取專項資金用於其他支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趙向紅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套取公款,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取財物,涉嫌受賄罪。

趙向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弱化,將國家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向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依法逮捕

2018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察右中旗原旗委書記趙向紅(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向紅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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