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歷史
舊石器後期
追溯人類賭博史,早在舊石器後期便有“碰運氣”習慣,中國史前文明中大量運用“抓簽”筮卜方式來判斷凶吉,包括重大戰事均透過卜卦來決定。東漢許慎《說文》載“古者烏曹作博”,烏曹是夏桀的臣子,由此看來,賭博在中國的夏朝就有出現。5000年前在伊拉克和印度出現了骰子,而且它的足跡遍布希臘、羅馬、中東和瑪雅古文明社會。
古今中外最流行的賭博,大都是“撞數”運氣類,如單雙、骰子、四門方寶,現代公賭的彩票也屬於運氣類賭博。這種聽天由命式的賭博能夠大眾化原因很簡單,它體現了一種“天意”公允和權威,與人類原始意識與宗教觀念具有同性關係。其次,這類賭博在程式上簡單易懂,不易作弊,適合各種社會人群。此外,還有是娛樂類賭博,運氣結合心智較量,如麻將和撲克;圍棋與象棋這類純智力遊戲則不宜賭博,因為賭博在於驗證“天意”和“運氣”,這是它永遠充滿魅力之處。
宗教
賭博與原始宗教在經驗上無疑是同源產物,即宗教儀式與賭博程式都遵從了天志選擇安排,它賦予人類社會一種無與倫比的秩序原則。中國古人把把筮驗“天道”這一原始經驗推向極致的文化傾向,幾乎貫穿了宗教與政治、經濟之一切生活當中,由此構造了具有獨特形態的中國古文明,並對於後世中國人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產生巨大影響。中國人之所以熱衷賭博,說明了奉信天道,以致經驗習俗、文化傳統及思維都遵循了天道中心思想。
傳說中的伏羲是人類始祖,中國不少古文化似乎與他有關,傳說他降服龍馬,觀察龍馬身上的圖紋,畫出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種符號,故叫“八卦“,以示天地萬物之變化;還說他模仿蜘蛛結網,製作捕魚網,並教給勞動人民;製作琴瑟,創作《駕辯》之曲;制定嫁娶之禮;教人狩獵。對於伏羲之真偽不是我關注的範圍,關鍵在於“八卦”對中國古代思想與文化的整體影響實在太大,《易》不過起到承前啟後的作用,幾乎中國哲學思想和文化觀念源出其中。
八卦
“八卦”顯然在公社內部廣泛使用抽籤策略的演變而來,它原本跟巫術與賭博都沒有太大的直接關係,目的在於避免人為意志和私心作弊所帶來社會內部分歧,至少這種事情曾經出現過,因此,一種原始的價值經驗和策略手段在原始公社時代就固定下來。
氏族時代之所以把抽籤發展成一種專門的巫術,並透過它作為宗教、政治、經濟、醫術和生活的手段,因為抽籤過程驗證了某種的神秘力量的存在。卦象最基本概念是“陰”爻與“陽”爻,不同卦數變化則體現吉凶。占卦的手段與傳統賭博手段在本質上完全一致,這僅僅是程式,關鍵在於最終取決於“偶然性”的神秘結果。這種偶然性在古人看來是神秘莫測的,堅信卦象是上天的選擇安排。
原始人集體外出打獵,可一次獵物少得不足均分,這時,他們很容易採取抽長短簽來決定少得可憐的獵物歸屬,用我家鄉的話來說是“打公道”,體現公道的不過是秸稈和枝桿,也是後來的筮卦和賭具,兩者在各自的經驗史上均有很大發展,但萬變不離其宗。原始公社是以火塘為基本單位,通常一個血親家族占有棚屋和洞穴,但勞動則保持著原始集體化行為,特別打獵更顯人多的作業優勢和安全性,打回獵物則必須分配,通常按照公社戶頭人口分配和按出獵者人數均分;後者很符合後期新石器時代,帶有按勞分配的私有色彩,如功勞大者可以獲得獵頭。
用抽籤來分配出勤與分配勞動果實,這種關係在氏族集團時代已極其普遍,這種賭博手段對人類文明社會秩序起了巨大作用和廣泛影響:如中國大集體年代社員“碰頭會”通常是“抽籤會”,用抽籤配出那些吃苦費力的農活,避免了分歧爭吵和體現了公平,那些抽了倒霉簽的人們頂多罵天怨地和自認晦氣。社會文明通過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自然法則搏鬥暴力。當然,抽籤搏數得到大量運用,其得失不一的結果使人產生了更強烈的神秘意識與吉凶聯想;如人們將獵物進行質量與數量的合理搭配,並通過抽籤公正程式使大家心服口服。即便如此,獵物質量數量仍不會是絕對相等,人們心服之外不排除天意運氣的作祟,由此形成對原始神秘的吉凶意識。漢字“吉”是武器與口的合成,有學者幼稚以為把武器藏於口以示和平吉祥,這顯然完全錯誤,獵物與口福才是“吉”合理來源,特別抽籤分配獵物更能體現“吉”的原始本義。
抽籤搏數
由於抽籤搏數的廣泛運用,通過複雜的宗教儀式和專職人員使其成為國家上層建築的政治工具,下層社會則把它當作一種搏戲娛樂活動,最初得到一塊好肉的興奮感刺激著人們不斷尋求這種心理滿足,即便賭資匱乏不足,人們休閒之餘還是熱衷賭“公道”,通過打手板、打屁股等以罰代獎方式來到達精神滿足。迄今為止,中國人還作興通過“抽牌”來算命,不論大街小巷還是寺廟道觀都見簽筒。這很好說明了搏戲賭錢與原始宗教存在同源關係,它確立了人類好賭天性的文化傾向性的根源,更對命運之神到遵從與崇拜。換言之,是賭博加劇了人們對神秘力量的迷信,宗教觀念不會是起源由莫名其妙的觀感意識,它顯然有著必要的條件或質料作為經驗基礎的。
人類之所以對偶然性“命運”如此著迷,那就是對它賦予人們無限神秘,包括宗教、政治與經濟都為此提供了場景作用。歷史需要不斷加強洗牌促進其前進,通過偶然機會重組結構秩序,包括權力和財富都需要一個博弈的平台,賭博補充了通過勞動與權力擁有財富之外另一種獲取財富的手段,並沒有殺戮和強迫,一切建立程式公正與自主原則之下,輸贏由運氣決定,願賭便服輸,接受上天的安排選擇。它完全依賴人們原始的信仰力量,它恰是人類一種社會本能和自我塑造的欲望。
近代西方資本主義發展主要表現為思想解放和道德突破,科學工具與民主制度取代了傳統清規戒律,最初由美國在邊境地區遮遮掩掩地辦賭場,但無疑開啟了基督教國家興賭之風,清教加爾文主義傳統最終經不起實用主義和資本原則的衝擊。眾所周知,Casino源於丁文casa,是指村舍、房屋、小屋、茅屋的意思,它最初是社交聚會與娛樂賭博的場所。早在基督化以前的羅馬時代,公賭已蔚然成風,格鬥場那扣人心弦的血腥場面令人瘋狂,其背後則意味著市民們大小賭注,正如今天體育賽事總跟賭錢連帶一起。
各地賭業
香港博彩業
香港只有香港賽馬會能舉辦合法的博彩活動,包括賽馬及六合彩。由2003年起,香港賽馬會獲批准開辦足智彩,接受香港以外大型足球賽事的投注。
澳門博彩業
博彩業在澳門的經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很多遊客喜歡在澳門賭博,亦有很多本地人經常出入賭場。總的來說,博彩業在澳門可以分成五大類:百家樂、骰子、21點、輪盤、德州撲克、角子機等彩票和足球博彩。
澳門的博彩業於1847年在葡萄牙的管治之下開始合法化,自此以後,澳門以“東方蒙特卡洛”之名廣為世界所知,博彩業更成為了澳門經濟的重要一部分。第一個博彩專營權牌照於1937年發給了泰興娛樂公司,但該公司的經營卻太保守,未能完全發揮博彩業的經濟潛能。當時該公司只有中式的博彩項目提供。到了1962年,政府將所有形式的博彩的專營權牌照改發給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簡稱澳娛,英文簡稱STDM)。牌照於1986年續期十五年,於2001年末屆滿。
2002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再發出博彩專營權,改為向三家公司發出博彩經營權牌照,分別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澳博,是STDM的子公司),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和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收購,現屬銀河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名下)。
另澳門特區政府準許各幸運博彩經營商將牌照轉批給予第三者公司獨立經營,其中“銀河”轉批給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威尼斯人),“澳博”將牌照轉批給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美高梅),另2006年3月5日“永利”公司將牌照轉批給權售予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簡稱:新博)並估計很大程度被批准,即三個賭牌被“分拆”為六個經辦商。
台灣博彩業
賭場部分,2012年7月7日台灣馬祖博弈公投通過。同意票數1795,不同意票數1342。彩券類博弈則由台灣彩券公司專營。
菲律賓博彩業
菲律賓政府之所以如此公開支持鼓勵發展博彩業,主要出發點還是想在全球經濟低迷的形勢下刺激國內的經濟發展。另據花旗集團博彩研究機構分析,到2015年底,菲律賓博彩業的營業額將有可能比現在增長一倍,達到30億美元以上。如果另外3家大型賭場也開張營業,全年收入將有可能超過美國拉斯維加斯和新加坡兩地博彩業收入之總和。有菲律賓政府官員對花旗博彩研究機構的這個分析十分推崇並表示,博彩業興旺了,外國賭客就會蜂擁而至,就會帶動旅遊業興旺發達,外國投資也會隨之而至,菲律賓的經濟就將乘風破浪高歌猛進。
網路賭博
網路賭博通常指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的賭博行為。因為這種賭博方式屬於新興事物,所以還很難對它作出準確定義。網路賭博類型繁多,基本上現實生活中主要的賭博方式在網路中都可以進行。但由於受時間、地點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一般還是以“結果”型的賭法為主(例如賭球、賭馬、網上百家樂等),而現場操作比較複雜的方式就相對較少(例如扎金花、拉耗子等)。網路賭博一般採用信用卡投注或電話下注、電子劃賬的方式進行資金轉移。賭場伺服器大多設立在國外。
2012年3月,福建安溪警方發現異常賬戶交易,經調查發現,徐某炎、陳某傑、蘇某發等人在廈門、安溪等地利用外圍時時彩網站組織參賭人員進行賭博,累計接受投注高達8億餘元。2012年7月20日凌晨,安溪警方開展統一收網行動,現場抓獲41名犯罪嫌疑人。
網路賭博的危害
與一般意義上的賭博相比,網路賭博雖然是在虛擬空間進行,但其本質並無二致,且更具隱秘性和危害性。據新華網等媒體報導,浙江、福建、江蘇、北京等地破獲了一大批網路賭博案件,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及繳獲犯罪金額均創近年之最。
由於國外一些犯罪組織的操控,網路賭博正在中國蔓延,由於網路賭博不需要進行現金交易,因此具有更強的誘惑力,這種賭博往往涉案資金巨大,極易造成巨額資金流失,也為洗錢犯罪最提供了便利條件。有專家表示,打擊網路賭博,從技術上封堵違法網站,斬斷“信息流”尤為重要。另有專家建議,打擊網路賭博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網路賭博日漸猖獗 打擊刻不容緩
據了解,網路賭博興起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2000年開始向我國滲透。隨著網路技術的進步,以及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境外賭博網站紛紛把目光瞄準中國,同時也“誘導”了國內一些不法人員建立賭博網站,進行網路賭博活動。
2010年1月以來,浙江、福建、江蘇、北京等地僅兩個月就查獲了一大批網路賭博大案:北京市公安局通報,自2010年1月中旬大規模打擊網路賭博專項行動開始以來,北京警方連續偵破3起網路賭博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7名,涉案金額高達近2億元;福建泉州市公安局一舉搗毀3個網路賭博團伙,現場查扣人民幣309萬餘元、港幣11萬餘元,凍結資金9700多萬元;廈門警方破獲一起網路“外圍炒股”賭博案,涉案金額達2億元,3名涉案人員以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
據警方介紹,儘管對網路賭博的打擊卓有成效,但打擊網路賭博面臨很多難題。與傳統賭博相比,網路賭博具有以下三大特點:
第一,網上投注和交易,隱蔽性強。賭博網站組織嚴密,在境內設有多級代理,交易依靠內部約定俗成的暗語、行話進行,很難被發現;第二,欺騙性強。絕大多數網路賭博都是通過網銀支付。不法分子利用這種手段,給參與者一種錯覺,認為既然支付途徑是合法的,那么這種支付賭資的行為也是合法。另外,有些不法分子還大肆虛假宣傳網路賭博是一種遊戲,是國家允許的,欺騙和誘導一些人員參賭;第三,宣揚網路時髦公平,誘導性強。相對於傳統的桌面賭博,參賭者認為網路賭博是新型玩法,由電腦自行運作數據,人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較小,所以放心投注。
網路賭博背後高額的利益鏈
賭博在某些國家是合法的,這些國家給一些賭博公司發放牌照,賭博公司可以開出賠率,進行正常經營。然而我國明令禁止賭博,網路賭博作為一種新生的賭博方式,當前我國刑法將其歸屬賭博罪一類。
網路賭博既是一個嚴重的治安問題,也是一個突出的國家經濟安全問題。據估計,中國每年由於賭博而流到境外的賭資超過6000億元,境外賭博網路就像“抽水機”一般,每年將上千億的資金從中國內地抽走。
據悉,在一些網路賭博窩點,公安機關當場收繳和凍結的資金都在幾百萬元以上,動輒上千萬元,甚至部分超過億元。大量賭資通過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匯至境外,嚴重危及國家金融安全。賭博不僅對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合法彩票事業構成威脅,也助長了非法洗錢、地下黑市交易等犯罪現象。
同時,網路賭博犯罪比傳統賭博更容易誘發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涉賭人員因無法償還賭博借下的高利貸,重壓之下往往選擇一走了之,由此導致家庭破裂、企業生產停頓等,有的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和破壞社會和諧穩定。因此打擊網路賭博活動刻不容緩。
打擊網路賭博,切斷“信息流”是關鍵
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利用網際網路和網上金融支付手段進行賭博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據了解,網路賭博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境外的賭博網站或境內的賭博網站、為賭客服務的掮客網站、賭博經紀人、網路代理人、網上支付公司、各類賭客等組成了網路賭博的產業圈。由於賭博網站伺服器都在境外,成員間多採取單線聯繫,並經常更換網站的登錄方式,這給警方偵查帶來很大困難。
有專家建議,打擊網路賭博應積極協調電信、銀行等部門,採取封堵違法網站、凍結可疑資金賬號等措施,切斷違法活動的“資金流”、“信息流”。
此外,由於網路賭博更具隱蔽性、誘惑性、快速傳播性和較大社會危害性等特點,而且跨地域、連結便捷、操作簡單、資金劃撥迅速,很難像傳統賭博一樣做到人贓俱獲,這給公安機關查證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社會心理
賭博心理
貪慾與冒險心理
在拜金主義思潮影響下,不少人急功近利,追求快速致富,占有財富的欲望惡性膨脹,當無法通過正當途徑滿足其欲望時,賭博這種冒險手段就成為他們通向發財之路的階梯。
投機與僥倖心理
由於賭博的勝負是不規則的,帶有極大的隨機性和偶然性,迎合了人們以較少的投入獲取較多的財富,甚至不勞而獲的投機與僥倖取勝心理。賭博的輸贏結果,對賭徒是一個強化刺激,使人失去自制力,欲罷不能,至死不悔。
娛樂和消遣心理
賭博豐富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強烈的競爭性和獨特的隨機性,能滿足人們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心理需要。或是為了放鬆身心,陶冶情操,娛性怡情;或取其熱鬧,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快感;或追求“寂靜”,求得精神慰藉。然而發展的最終結果大都與娛樂和消遣心理相背離,達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尋求刺激心理
賭博可以使人們追求刺激的欲望得到滿足。它給人帶來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刺激,這種金錢上和心理上的滿足會強化賭徒們的賭博行為。
公關心理
在一些特殊環境和條件下,為使權錢交易順利而安全地完成,交易雙方精心安排並參與賭博,其間,求助者故意大把“輸錢”,以便日後獲得各種好處;被求助者輕鬆地大把“贏錢”後,便利用職權為求助者消災免難、謀取私利。“輸”家心甘情願,“贏”家心安理得,權錢交易,大家心知肚明。
賭博心理
賭博心理是在賭博氛圍下所產生的一種刺激、支配賭博行為的一種心理狀態。賭博首先賦予賭徒一種宿命論的心理狀態,即凡是輸贏都是命中注定的。其次,賭博還賦予賭徒一種自我解嘲的心理狀態,即輸錢能夠消災避禍。再次,賭博使賭徒形成以賭博勝敗論英雄的心理狀態,驅使賭徒們在英雄觀支配下贏了還想贏,輸了想“翻本”,欲罷不能。賭徒們很快被這種心理所同化,發展到嗜賭如命的程度。
誘發作用
競爭功能
賭博是一種區分勝負優劣的遊戲,並且依據勝負優劣而接受或給予他人財物。因此,賭博是一種畸形的競爭形式,通過智慧與技能技巧的較量,人的競爭心理得到滿足。
娛樂功能
賭博最初產生叫博戲,是遊戲和娛樂的產物,具有強烈的娛樂性。後來人們以金錢、財物作注,才使賭博變得複雜。賭博集刺激性和娛樂性於一體,迎合人們的需要,成為人們消遣娛樂的方式之一。
交際功能
賭博的娛樂功能使它同時成為一種交際手段,它藉助於金錢和其它媒介物,通過娛樂過程,能彼此增進了解,加深感情。同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好賭之人不約而同走到一起。
營利功能
賭博中,人的金錢占有欲通過贏錢的形式得到滿足。這也是自古以來,賭博產生、發展,並給人以強大誘惑力的魅力所在。
不良心理
本能欲求
賭博是一種行為活動,也是一種複雜的精神活動,它具有深層的心理本能因素。它能給人帶來刺激、樂趣和財富,是人類對自我分析、預測能力、心智的充分肯定與自信,只不過是盲目的、無知的、淺薄的,是一種人性弱點的膨脹。因此,以遊樂為宗旨的小額賭博是人類生活的一種補充,它受人歡迎是情理之中的事。當賭博—旦以大額金錢財物做賭注,它便從另一方面刺激了人的欲望,對金錢的貪慾又構成了一種新的原動力。一些人把賭博作為一種斂財的方式,執迷不悟。
親賭觀念
即認為賭博是個人自願用自己的錢來獲取愉悅與實現賭資轉手的一種娛樂活動,別人不應干涉。事實證明,絕大多數惡習難改的賭徒、賭棍,從最初進賭場到最後進監獄,始終確信“賭博純屬個人自由”、“是正當的娛樂活動”。這種“親賭觀念”的直接後果是引導參賭者不知不覺地在賭博的歧途上“起步”、“加速”和“走向深淵”。相比之下,凡是在觀念上持“厭賭”或“仇賭”立場的人,都是偶爾參賭或根本不賭的人。
好奇心與好勝心
好奇心能使人成就大業,也能引人誤入歧途,關鍵是看自身的分辨力和自控力。而各種活動規則下出現的勝負之分、娛樂活動的相互競爭、鬥智鬥勇、斗運氣中激發出的好勝心,是人的一種本能反映。有人看到周圍的人賭博時,就會躍躍欲試,特別是當其看到金錢財物在參賭者之間難以捉摸地轉移,並耳濡目染地感受到贏家的喜悅時,會刺激他們參賭的激情衝動,由旁觀者變成參加者,逐漸陷入其中難於自拔。
模仿與從眾心理
模仿是指仿效他人的行動,使自己與被仿效對象的行為相一致的心理趨勢;從眾是指因受到多數人的感染、影響,甚至壓力、限制,從而順從多數人所要求的行為。當人們置身於賭風盛行的區域,或結交一些嗜賭朋友時,周圍的賭博行為就起著一種消極示範作用,使其逐漸受到感染,並難以抗拒其誘惑,參賭衝動產生並不斷增強,最終深陷賭場。
貪慾與不勞而獲思想
由於賭博是營利性的,如果運氣好,參賭者可以藉此撈上一把,不勞而獲地占有別人的財富,實現發家致富的願望,因而一些人就把賭博當成通向發財之路的階。
人格缺陷
在認知方面,表現對賭博的違法性、危害性認識不足;對從小賭很可能發展到大賭,從偶然參賭,很可能發展到嗜賭成性的結局缺乏超前意識和應有的警覺;不以賭博贏錢為恥,反以賭博贏錢為榮。正因為如此,他們對賭博缺乏警惕,喪失免疫力,受偶然因素的影響就可能自覺不自覺地參與賭博,甚至沉迷不可自拔。
墮落過程
第一步,“湊角兒”。所有賭徒最初對賭博大多表現出湊熱鬧式的圍觀,在觀望中使自己的好奇心和尋求刺激的欲望得到滿足。有的人在觀戰中隨著對賭博規則的熟悉,加上對自己的能力和運氣的自信,逐漸滋生出躍躍欲試,親自體驗的衝動,在別人的慫恿和“湊角兒”的召喚下,便半推半就地參與其中,走出了賭徒墮落的第一步。雖然不一定所有走了第一步的人都會成為賭徒,但所有賭徒都是從第一步開始的。要避免成為賭徒,關鍵在於把握自己不開戒,不要有第一次經歷。
第二步,貪財。賭博與錢和利是分不開的,大家都抱著想贏錢、多贏錢的心態參賭。一旦賭贏了,參賭者在貪婪欲望支配下收手的情況不多,多數是戀戰,以致越賭勁越大。調查表明,由初賭者為贏家變成賭徒的,是初賭者為輸家的5倍以上。因此,黑社會聚賭頭目,在吸引新人加入賭局時,有這么一句黑話:“開甜!”意思是讓其先贏幾次,嘗嘗甜頭瞅準機會拉下水。
第三步,翻本。參賭者如果賭輸了,是決不會甘心的,在僥倖取勝心理的支配下,一意孤行地想翻本。翻本有兩種結果,一是成功了。多數參賭者此時想“現在運氣好,何不乘機大撈一把?”從而由翻本挽回損失變成貪財,想贏和想多贏;二是失敗了。隨著理智感和自控力再次被削弱,不顧一切地想繼續翻本……如此惡性循環,走向深淵,難於自拔。
第四步,悔恨。當賭博給自己、家人帶來莫大痛苦、傷害和羞辱時,當面臨人們善意的規勸和有力的幫教時,有的參賭者也會表現出真誠的悔恨,責任感和良知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因而痛下決心戒賭。社會和親人要充分利用參賭者產生悔恨心理的有利時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幫教和監督,促其改過自新。如果一味地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對待他們,他們將在絕望之餘放縱自己,破罐破摔,加速墮落的步伐。賭癮如同毒癮一樣,悔恨一次,如果再賭,則癮更大,陷得更深。
第五步,瘋狂。在賭癮和貪婪欲望驅使下,參賭者理智喪失殆盡,自控力嚴重削弱,有的甚至人性全無,不顧一切地在賭場上搏殺,完全到了不能自拔、不可救藥的境地。此時,靠單純的教育、規勸、感化,甚至治安處罰是無法挽救的,對那些構成嚴重危害、屢教不改的賭徒,必須實施刑罰制裁。
賭博成癮的心理分析
賭博成癮,特別是心理成癮,是賭徒墮落的重要原因。賭博的心理成癮是指參賭者對賭博活動產生嚮往和追求的願望,並產生反覆從事賭博活動的強烈渴求心理和強迫性賭博行為。這種對賭博活動的渴求,既是一種強烈的內心活動,也是一種慢性病態,它強烈地驅使參賭者反覆從事賭博活動,並對賭博產生的強烈渴求感。特別是網路賭博更容易讓賭徒沉迷其中,不在意自己的輸贏。因為在網路上賭博,不必用現金交易,所有的輸贏都是數字。一名深陷網路賭博的賭徒交代,他已經對輸贏沒有感覺,“我甚至沒有時間想到我正在賭錢。我要做的只是打開電腦,上網。”
賭博的心理成癮的形成既有心理上的原因,也有生理上的原因。就心理原因來說,心理成癮遵循“刺激——愉悅——愉悅強化——成癮”模式。賭博本身是富有刺激性的,而賭博的勝負有很大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賭紅了眼的賭徒,往往在賭桌上孤注一擲。一旦體驗到賭博成功的愉悅後,便形成對這種愉悅的更強烈的期待,要求再一次得到滿足,從而鬼使神差般地驅使賭徒重返賭場,這種對愉悅的期待和滿足反覆多次,不斷得到強化,使參賭者生理上逐漸形成條件反射,形成心理性成癮。
就生理原因來說,英國科學家格里菲斯博士實驗研究發現,經常參賭的人和偶爾參賭的人都因賭博時的刺激而心跳加快,但賭博後,常賭的人心跳很快恢復正常;而偶爾參賭的人,其心跳卻很長一段時間才恢復正常。進一步研究表明,當他們心跳加快時,體內會產生一種被稱為“內啡肽”的化學物質,正是這種化學物質使得參賭的人獲得一種異常興奮的快感。格里菲斯認為:“由於經常參加賭博的人在賭博結束後會迅速喪失這種快感,故需要重返賭檯,以獲得新的快感。”同時還發現,越臨近贏牌,賭徒的思維能力越低,因為這時正是體內“內啡肽”分泌的高峰期。這一研究成果使人們對賭博成癮有了進一步認識,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有人容易成為賭徒,而有人卻不容易受影響的現象。
1,不勞而獲的心理,2,僥倖的心理,3,不甘心。
賭博罪
認定
賭博罪主觀上必須具有營利的目的,以娛樂為主帶有賭博性的行為不構成賭博罪。賭博行為情節不夠嚴重的,可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構成賭博罪的,可處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並處罰金。
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中 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嚴厲禁止下列行為:
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像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省禁止賭博條例 》
第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一)參與賭博,個人參賭的財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繼續賭博的;
(三)多次為賭博提供場所、賭資、賭具、交通通訊工具的;
(四)多次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護場的;
(五)教唆、誘騙、脅迫他人賭博的;
(六)在道路、車站、碼頭、公園、客車、客輪等公共場所設賭的。
第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參與賭博,個人參賭的財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為賭博提供場所、賭資、賭具、交通通訊工具的;
(三)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護場的。
第六條 明知他人用於賭博而提供的貸款或者在賭博中產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拒絕、阻礙公安人員查處賭博,包庇賭博違法分子,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參賭、設賭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通風報信的,除依照本條例規定從重處罰外,並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九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本單位的幹部職工和居民進行禁賭教育,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賭博,發現賭博應當及時制止或者報告公安機關查處。
對賭博放任、縱容的單位負責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行政處分,並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交通運輸業等單位,對發生在本單位的賭博,放任不管、不採取措施制止、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其限期整頓、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出租屋業主或者受委託的出租屋管理人對發生在出租屋的賭博,放任不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一條 冒充公安人員以查禁賭博為名,劫掠賭款或者其他財物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十二條 對檢舉揭發賭博者行兇、報復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查處賭博中有徇私枉法、侵吞財物、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檢舉揭發賭博、查處賭博有功者,應予表揚、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條 對查獲的財物、賭具以及賭博所得,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
公安機關依照本條例罰款、沒收財物的,應當開具憑證。
罰款和沒收的財物一律上繳國庫。
刑法解釋
中國刑法賭博罪的相關規定有: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依法懲治賭博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
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第五條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六條 未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通過賭博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實施行賄、受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賄賂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八條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第九條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證據提取
1、作案人的身份證明。
2、案發證明。
3、作案工具:照片、實物(撲克、麻將等)。
4、前科劣跡的證明。
5、物證書證:照片、實物(賭資、欠條等)。
6、證人證言:知情人、目睹人、賭場人員、同事的證言。
7、鑑定結論。
8、現場:現場照片、現場勘查、賭場收查筆錄。
9、同案人的供述和辯解。
10、視聽資料:照片、錄像帶等。
11、起贓、收繳、退贓筆錄。
12、銷毀證明。
13、證明行為人有賭博行為的其他證明。
賭博危害
“賭之害”心得體會
進入21世紀,隨著經濟的發展,賭博歪風盛行。不少同志因為意志薄弱,深陷賭博泥潭不可自拔。賭博不僅危害了個人的心靈、意志、身體、家庭和前途,還影響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為了杜絕這種不好的社會現象,我們必須從自我做起,必須提高自身對於賭博的免疫力,潔身自愛,遠離賭博。賭博就是精神的鴉片,敗壞道德品質,貽誤企業發展,敗壞企業形象。
賭博,是以玩撲克牌、麻將、遊戲等形式,拿錢物做注比輸贏,是社會的一大公害,擾亂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損害了幸福家庭,耽誤了個人前程,是黨紀國法所不允許的。從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但是就是屢禁不止,因其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已發展到大街小巷等公共場所。只要三五個人聚在一起,便公開賭博,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和後果。賭博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影響企業形象。
參與賭博的人,不但非上班時間賭,甚至上班時間也賭,該休息的時候不休息,而是加班玩賭,白天沒精打采,無心上班,影響工作。上班時間玩賭,不但影響一個單位的形象,而且不能正常的工作。企業員工將大部分心思放在賭博上,上班時間必定精神不足,令企業形象大受影響。
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參與賭博的人今天贏,明天輸,不可能天天贏,贏的時候大手大腳,揮金如土,輸了就想辦法把損失找回來,只能是連續賭,若輸了無賭資,就有可能引發搶劫、盜竊、殺人、放火等行為,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就企業員工而言,如果輸得太多,就有可能向客戶借,不能及時還上,影響了客戶的正常經營,令企業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
三、破壞家庭幸福。
一個人若染上賭博的惡習,夜不歸宿,無心上班,整天沉溺於撲克牌、麻將桌中,不聽父母、親友的好言相勸,就會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賭博還易誘發父子賭,哥弟賭,親戚賭,沒有長幼、尊卑之分,彼此任意嘲笑,隨便稱呼。一旦染上惡習,失去家教的同時,工作也會不求上進,無所作為,在家中不管妻兒、父母的冷暖,久而久之,一個幸福和睦的家庭就會不歡而散。家庭方面若不如意,自然也會將這種情緒帶到工作當中,這樣勢必會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影響朋友、同事之間的友情。
朋友、同事之間玩一玩、樂一樂不無可非議,但一涉及到賭,就有文章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了幾個小錢,贏了的贏要、輸了的不給,自然就影響到朋友之間的友誼,同事之間的感情。企業員工,若不處理好工資的使用,朋友、同事之間勢必就會以自己輸了多少等藉口影響彼此的關係。久而久之,也將會使人的價值觀、人生觀發生扭曲。反賭博教育需要企業和員工共同努力。企業要加強對賭博危害的宣傳,並制定相關措施,在適當時候,對典型事件進行通報,以起警示作用;員工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思想政治修養,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自覺抵禦不良習氣的誘惑,堅決與賭博歪風作鬥爭;同事之間要互相監督、互相幫助,發現有賭博等不良現象,及時批評、制止。
應對辦法
賭博的危害極大,必須剎住賭博歪風。法律法規對查處賭博行為有明確的規定,賭博活動卻越來越猖獗。不可否認,賭風的蔓延與黨員幹部參與賭博有關,與有關部門執法、執紀不嚴有關,與部分黨政領導的態度有關。
剎住賭博歪風,關鍵的是狠剎黨員幹部賭博的歪風。黨員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不但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在各項黨政工作及各項建設事業中要發揮好的表率作用,而且在社會生活領域,在遵規守法等各個方面,都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而參與賭博則與此背道而馳。
除了黨員幹部自身要嚴於自律外,關鍵是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堅決克服賭博是帶刺激的娛樂,無傷大雅,無礙大局的錯誤認識,切實根治見賭不奇、參賭不怪的不良現象。一些黨員、幹部從“小賭怡情”開始,逐漸墮落成賭徒而不能自拔。當自己無力償還賭債時,便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或貪污受賄,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這些深刻教訓,我們必須牢牢記取。各級黨組織應在加強有關教育的同時,充分利用組織內外各種監督力量,強化監控效力。只有把幹部參賭與實踐“三個代表”,貫徹落實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執政能力聯繫起來,居安思危,才能充分認識賭博的危害性和禁賭的重要意義,才能加大對黨員幹部賭博的懲處力度,從而讓黨員幹部遠離賭博。把黨員和幹部參與賭博的歪風剎住了,才能在全社會範圍內剎住賭博歪風,才能形成全民創業的氛圍,使民眾過上幸福、健康的好生活。
(一)各級黨委和政府以人為本,廣泛發動全民參與,發揮“婦女禁賭協會”、“老年禁賭協會”等民眾組織的作用,建立禁賭舉報、查處機制,努力形成縱橫交錯、群防群控的禁賭網路,形成全民禁賭風氣,使賭博活動無處藏身。
(二)將預防賭博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目標考核範疇,認真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對本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參與賭博放任不管,知情不報和查禁不力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建立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三)堅決遏止賭博文化的傳播,取締賭具製造工廠和涉賭網站、場所,收繳涉賭影像、書籍、電子產品,刪除、禁止涉賭網際網路有害信息,學校、單位和媒體加大對賭博危害性的宣傳,
(四)政法、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履行職能,開展專項行動,加大對參賭人員的治安處罰、刑事和紀律懲處力度,把嚴厲打擊作為一種特殊的預防手段,抓住重點案件、重點對象開展調查,整治一批黨員、幹部參與賭博的重點骨幹分子,端掉一批聚賭窩點,查處一批涉及賭博問題的腐敗案件,打擊賭博人員的囂張氣焰;從嚴執紀,設定“高壓線”,領導幹部參與賭博而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的,一律免職或責令其辭職;尤其是對監管不力造成本單位發案的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一定要依法追究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杜絕縱容和包庇現象發生。
(五)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影響開設賭場或為開設賭場提供庇護、充當保護傘的,要堅決依法查辦、從嚴懲處。
(六)發展社區、村鎮文化場所,吸引、鼓勵乾群參加積極、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大力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倡公民參與高雅的休閒娛樂活動,並為此提供方便條件,把圍著賭桌轉的人吸引到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中來,從而使賭博之風失去民眾基礎。
(七)制定政策,長抓不懈。對過去曾參賭現主動投案自首、願意具結悔過的和一般參賭人員,以教育為主,從輕處理,給予悔過改正的機會;對那些不聽勸阻、拒不悔過、頂風作案的,報復檢舉人、查禁人員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處理,決不手軟,觸犯刑律的要依法嚴懲。
(八)發案單位或有傾向性、苗頭性單位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組織上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談心、教育活動,幫助有關人員戒賭。
風險事例
經審查,開設賭場的是個具有豐富反偵查經驗的浙江溫州籍賭博團伙,
賭場頭目鄒松華、“阿寶”都是出生在20世紀70年代的溫州人,之前也做過些生意,收入還不錯。他們看到周圍人暴富,有些不甘,便在溫州市區、瑞安等地以“溫州牌九”方式經營賭場。2013年5月以來,迫於當地警方的威懾力,兩人來滬在閘北、普陀、寶山的高級酒店開設流動賭場,用包吃、包住、包交通費的“賭博旅遊團”方式,吸引溫州富商來滬巨額賭博。賭場採用公司化運作方式,成員分工明確,招了許多“小弟”負責發牌、抽頭、發籌、網銀劃賬、望風、勤雜等。據悉,單這些“小弟”的月收入就過萬。
相關規定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為依法懲治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犯罪活動,解決公安司法機關在辦理該類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制定發布了《關於辦理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對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等多項內容,要求各級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