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外事辦公室

擬訂全市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政策、規劃、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涉僑、涉港澳事務;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涉外、涉僑、涉港澳工作。

工作職能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1號)和《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0〕6號)精神,貴陽市外事辦公室(市僑務辦公室、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同時也是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職責調整

1、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外國專家在築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築活動的監管和對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與指導。

4、加強對全市出國(境)人員在國(境)外的領事保護工作和在築外籍人員的領事服務工作。

5、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外、涉僑、涉港澳工作。

6、協調配合做好生態文明貴陽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2、

3、負責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的調查研究,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決策提出建議;圍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4、審核報市委、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報批事宜;按授權範圍審核並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士來訪的有關事宜,並為上述人員出具出國任務批件、確認件或邀請函。

5、負責全市與港澳地區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間交往工作;參與指導我市企業與中資機構在港、澳的有關協調工作;根據授權審核報批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

6、負責組織接待來築訪問的重要外賓和來築進行公務活動的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7、匯總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外事辦反映並提出相應建議和措施。

8、統籌安排和管理全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的交往、交涉事宜,協調做好在築外籍人員的領事服務工作。

9、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的交往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10、管理來築採訪的外國和港澳媒體、記者,統籌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外國和港澳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11、貫徹執行國家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和國內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工作的規定,協調、指導、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築活動和全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

1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境外中國公民及機構安全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強對全市出國(境)人員在國(境)外的領事保護工作。

13、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僑務政策、外事紀律的教育培訓;協助選拔、推薦優秀幹部、工勤人員到我國駐外使領館工作。

14、會同市委宣傳部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向全市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全市重要涉外報導稿件和其他有關文稿。

15、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及中央、省、市有關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規定,配合紀檢、監察、國家安全和保密部門督促檢查執行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情況;對違反外事紀律和有關規定的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16、擬訂地方性僑務政策、法規草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監督、檢查有關保護歸僑僑眷權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指導全市僑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侵害華僑、華人、歸僑、僑眷權益等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人事安排工作。

17、負責參與重大涉僑捐贈管理工作,對捐贈財物的管理與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涉僑經濟糾紛、投訴和突發事件。

18、審核辦理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認證,督促落實相關待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和港澳同胞來築定居安置審核工作。

19、指導推進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推動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20、指導協調海外華僑華人、僑資企業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做好來築訪問的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和港澳重要人士的接待安排工作;按有關規定程式承辦市領導會見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事宜。

21、支持配合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工作,參加全國友協、省友協組織的對外交流活動;指導全市人民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通過民間渠道開展對外經貿、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環保及人才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協調和管理與國(境)外友好城市的交往合作相關工作。

22、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協調配合做好生態文明貴陽會議的籌備工作;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及市對外友好協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1號)和《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0〕6號)精神,設立貴陽市外事辦公室,掛貴陽市僑務辦公室、貴陽市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6個職能處(室),其名稱和主要職責如下:

1、秘書處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考核、文秘、計生、扶貧、保密、督辦、信息、信訪、機要、檔案、財務、固定資產、依法治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幹部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駐外使領館選派幹部、工勤人員工作;配合做好生態文明貴陽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黨組的日常工作。

2、涉外處

負責涉及外國人在築活動的管理工作,處理或協助處理涉外事務;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的審核、審批和報批工作,為其出具出國任務批件或確認件;承辦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領導出國訪問的具體報批事宜;了解和檢查因公出國團組、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提出書面報告,並協助配合市紀委、市財政等部門做好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工作;協助、指導有關部門的出國培訓。

3、對外交流處(友協秘書處)

負責安排接待來築訪問的重要外賓和進行公務活動的外交人員;承辦需請市領導出面參加的外事活動或會見報批事宜;負責全市對外交往工作;指導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的對外交往活動;負責市人民政府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的報批手續;開展與國外友好城市交流活動;組織接待來訪的友好團組;承擔貴陽市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做好生態文明貴陽會議的國外嘉賓的邀請、來華手續辦理和接待工作。

4、國際處(港澳事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和國內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規定;承擔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築活動和來築採訪的外國和港澳媒體、記者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全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辦法,建立定期的聯席會議機制;協調管理全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涉外事項;參與擬訂我市重大事件和熱點、敏感問題的對外表態口徑,開展調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宣傳材料。承辦全市涉及港澳地區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間交往相關事項;安排接待來築訪問的港澳特別行政區官方代表團和重要人士;承辦市領導會見港澳重要人士、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重大涉港澳事務、市領導赴港澳訪問、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全市與港澳特別行政區開展的對外交往等事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與港澳特別行政區交往有關事宜;承辦省港澳事務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5、僑政處

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並督促檢查;起草全市地方性僑務政策、法規、規章和工作規劃;負責全市僑情的調查、數據收集和信息管理;指導全市僑務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相關服務,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在國內合法權益維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華僑來築定居安置相關工作;審核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眷屬身份認證等相關工作;承擔幫扶貧困歸僑僑眷、僑務信訪和慰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人事安排、表彰工作。

6、僑務聯絡處

指導、協調全市華僑華人、僑資企業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港澳特別行政區的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糾紛投訴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與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引智、捐贈資金、物資、項目和維護其在築投資的正當權益協調工作;參與重大涉僑捐贈監督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主任:劉俐莎

地址

貴陽市金陽新區市級行政中心“二期”綜合辦公樓A區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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