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地方性智慧財產權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
(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制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開展重大經濟活動的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
(三)研究傳統知識、地理標誌等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擬訂實施工作。
(四)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涉外侵權處理以及組織交流活動。
(五)承擔專利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專利秩序;指導專利技術推廣和運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
(六)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和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等工作;實施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工作。
(七)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對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智慧財產權管理處。
組織協調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利技術推廣和運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承擔專利技術展示交易活動推廣工作;開展特定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承擔省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機制協調領導小組和省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機制專門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智慧財產權戰略處。
擬訂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畫,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擬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保護智慧財產權專項行動和有關重要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專利執法隊)。
起草智慧財產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執法制度;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與備案工作;編制專利執法規劃並組織實施,辦理專利案件;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執法並指導市縣開展相關工作。
(五)對外合作處。
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智慧財產權的涉外談判;承擔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合作交流;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人事教育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目標績效管理和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知識產權局專職紀檢監察員。行政編制1名。
人員編制
省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2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處級領導職數9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貴陽代辦處。
受理專利申請,代收各類專利費用;審批專利費用減緩;辦理專利許可契約備案、專利登記簿副本;辦理專利權質押契約登記;開展專利申請諮詢、遠程會晤;對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承辦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管理、年檢工作;承擔專利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指導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工作。
貴陽代辦處為省知識產權局所屬正縣級事業機構。核定事業編制5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
(二)貴州省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核定事業編制5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事項仍按省編辦發〔2006〕133號檔案執行。
現任領導
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局長:陽向東
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廖昌暉、丁琨、徐國駿、姚元懷、趙音強
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巡視員:王勇
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副巡視員:劉勇、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