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
貨幣政策的中間目標是指為實現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而選定的便於調控,具有傳導性的金融變數。由於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並不在中央銀行的直接控制之下,為了實現最終目標,央行必須選擇與最終目標關係密切,央行可以直接調控,並在短期內可以度量的 金融指標作為中介性指標,以實現對最終目標的調節和控制。
中間目標
貨幣政策的中間目標一般不止一個,而往往是由幾個金融變數組成的中間目標體系,以下簡單介紹幾種主要的、常見的中間目標。
匯率
以匯率作為中間目標的優勢在於:(1)使國際貿易商品的 價格水平固定,從而避免 通貨膨脹;(2)可將本國的 通脹預期盯住目標國的 通脹率;(3)為實施 貨幣政策提供了自動法則,有助於緩解時間不連續的問題(4)匯率中間目標簡單、明確,易於被公眾理解。
貨幣供應量
以貨幣供應量作為中間目標的優勢在於:(1)央行根據國內經濟狀況調整 貨幣政策,制定合適的通脹目標,不必為維持匯率而以國內 經濟波動為代價;(2)央行政策的信息較透明,貨幣供應量數字定期公布且時滯較短,這些政策信號固定了 通脹預期,有助於抑制通脹;(3)立即對央行貨幣政策效果進行計量,一直政策制定者的時間不連續行為。
通貨膨脹率
以通貨膨脹率作為中間目標的優勢在於:(1)與匯率目標安排相比,它既有類似於貨幣供應量目標,使 貨幣政策能對國內 經濟波動做出政策回應,又具有與貨幣供應量目標相比的優勢,央行可使用各種信息而非一個變數來決定最優貨幣政策;(2)易於被公眾理解,具有較高透明度;(3)強化了央行的責任約束,從而降低了央行為擴大產出和就業而實行過度擴張政策造成的時間不連續問題的可能性。
各種中間目標都有優勢,但同樣也存在著各種問題,我們必須從實際出發,仔細地選擇最有效的中間目標。
我國現狀
1993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改革規劃明確提出:中國的 貨幣政策將以 貨幣供應量為中間目標。但實際上直到1994年我國才真正將 貨幣供應量做為我國的 貨幣政策中間目標,在1994年以前貸款規模是我國貨幣政策的重要中間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