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留置異議書

(2)異議緣由。 2.正文(1)我方意見。 (2)制定日期。

財產留置異議書寫作內容和方法

1.首部
(1)致送單位。(2)異議緣由。即收到對方留置財產通知書。
2.正文
(1)我方意見。(2)實質要求,即請將留置的財產交還我方。寫作時應注意的問題:當事人對留置財產表示異議時,應著重注意在異議書中闡明本方的觀點,即對方不應留置財產的理由,以及本方對留置財產所持有的態度。
3.尾部
(1)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名稱。(2)制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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