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帶

語出:《元典章·戶部十二·夫役》:“上任、回任官員負帶私己財物,經水路前來大都。”《元典章·戶部十二·夫役》:“不得將負帶私己人口、財物、船隻擅自差撥縴船人夫。”

負帶
拼音:
解釋:1.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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