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由來
“豪車風波”是2009年12月5日針對國內多家網際網路站關於“貧困縣女檢察長和她的名車”“豪車檢察長蓋豪華辦公樓”的熱帖,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紀委4日的調查結果顯示:女檢察長的“豪車”是從當地一家企業借用,檢察院新建辦公樓屬阿榮旗正常基礎設施建設。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人介紹,根據阿榮旗紀委的調查,阿榮旗人民檢察院現有10輛車,包括豐田越野1輛、別克車1輛、聖達菲車1輛、索納塔車2輛、帕薩特車1輛、捷達車4輛。其中豐田越野、別克、索納塔等4輛車系2007年10月劉麗潔擔任檢察長後購置,均為檢察院公務用車。檢察長劉麗潔乘坐的是別克車。 2009年10月15日,劉麗潔乘坐的別克車在工作途中翻車,由於車損較重,送至齊齊哈爾市4S店修理。為了不影響正常工作,10月29日,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向當地一家企業臨時借用了一輛大眾途銳牌越野車。經調查組核實,該車借用情況屬實。目前,借用的途銳車已退還給車主。
關於對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建豪華辦公樓”的質疑,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新聞發言人介紹說,阿榮旗人民檢察院有工作人員59人,現有辦公樓面積3200平方米。由於辦公樓沒有規範的辦案工作區、控告申訴接待工作區和技術用房,達不到上級檢察機關規定的建設標準,2009年,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基層院建設年”活動,對基層檢察院辦案用房,技術業務用房等建設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2009——2012年全區基層檢察院建設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按要求建設辦案工作區和控申接待工作區,優先滿足辦案和專業技術工作需要,提高科學管理和使用水平。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要求,2009年5月,阿榮旗人民檢察院黨組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決定以舊換新,新建辦案和技術業務用房,其中辦公區部分通過現有辦公樓置換方式建設;辦案工作區、控申接待工作區和專業技術用房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建設標準》設計,通過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建設,而且整個工程嚴格履行了相關建設程式,審批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