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豐城文化局成立於1987年3月,為市政府一級職能部門正科級行政單位。2008年,文化局機關共有行政公務員8名,工勤人員1名,事業工作人員12名,退休人員4名,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民眾文化藝術股、文化市場股和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市文化局下轄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地方劇團、電影公司、地方文化研究所6個副科級市直文化單位,業務指導32個鄉鎮(街道)文化站,全市文化系統共有在職工作人員148名。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文化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文化事業。2、研究部署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指定並監督實施文化藝術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
3、貫徹執行黨的文化經濟政策,知道全市文化設施建設,知道全市文化產業經營管理。
4、研究、指導、推動全市文化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和文化系統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選用、培養、交流文化藝術人才的制度。
5、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傳統,組織重點文化生產,扶植和保留地方特色文藝品種,推動全市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研究、指導全市重要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教育、成人藝術教育和文化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文化科技成果,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6、綜合管理全市民眾文化,知道民眾文化事業的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少兒文藝藝術工作,知道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和電影工作。
7、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市場管理政策、法規;管理全市演出、電影、美術、服裝表演、文化娛樂、文物和書報刊等市場,負責文化系統內的音像管理和全市著作權有關工作,知道全市文化市場稽查。
8、組織實施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知道全市博物工作,管理、保護全市文物。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與內外聯繫;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信息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監督指導、審計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人才培訓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和協助做好本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民眾文化股
制定、實施全市文學藝術事業和藝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組織文藝創作、藝術生產和全市重大的文藝活動;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教育、成人藝術教育、藝術科研和專業藝術表演團體的業務工作;指導文化系統建立藝術檔案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制訂和實施民眾文化、文化產業、電影和公共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和執行民眾文化、文化產業、電影工作的政策、法規;扶植鄉鎮、街道、校園、企業等民眾文化活動,調查、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的經營管理情況,為經營活動提供信息、諮詢;指導協調文化館、圖書館、電影公司和鄉鎮文化的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民眾文化和少兒藝術活動,做好有關電影、電視劇的創作及攝製、審查工作;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組織實施有關文物保護法規、規章,指導博物館的業務建設和全市各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和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文物安全保衛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工作。文化市場管理股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情況及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擬定文化市場管理具體辦法並監督執行;知道全市文化稽查工作;指導並推動全市演出市場、電影和音像市場、美術市場、服裝表演市場、文化娛樂經營市場、文物市場、書報刊市場的健康發展;負責對打字、複印、社會印刷企業及網際網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的有關工作。文化市場稽查大隊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情況及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擬定文化市場管理具體辦法並監督執行;知道全市文化稽查工作;指導並推動全市演出市場、電影和音像市場、美術市場、服裝表演市場、文化娛樂經營市場、文物市場、書報刊市場的健康發展;負責對打字、複印、社會印刷企業及網際網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的有關工作。地址:豐城市第二行政大樓5樓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