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春秋執勤服

警服:春秋執勤服

《警服:春秋執勤服(GA 563-2009)》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警服:春秋執勤服(GA 563-2009)》與GA 563—2005、GA 564—2005相比,主要改變內容如下:上衣取消了後背暗襉,女褲改為圓腰直筒褲,根據不同體型調整了男褲板型;調整了面料、里料、腰襯等材料;調整了衣長、胸圍、褲長、腰圍、臀圍等規格尺寸;取消褲腰圍調節袢;增加了材料標樣編號;增加了成品外觀質量要求;增加了產品內在質量要求及試驗方法;增加了產品標誌內容。

內容簡介

《警服:春秋執勤服(GA 563-2009)》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公安部裝備財務局提出。本標準由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裝備財務局被裝處、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新興職業裝備生產技術研究所、北京億都川服裝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公安廳勞動服務公司湘安被服廠、吉林省服裝總公司、江蘇玉人服裝有限公司。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產品分類
4要求
5試驗方法
6缺陷分類
7檢驗規則
8包裝、運輸及貯存
附錄A(規範性附錄)粘合襯布技術要求
附錄B(資料性附錄)春秋執勤服生產設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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