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和

講和

講和,指彼此和解,不再打仗或爭執。語出《新唐書·張說傳》:“始為相時,帝欲事吐蕃,說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

基本信息

拼音

jiǎng hé

詞性

動詞

引證詳解

1. 指交戰雙方談判和平。
①《新唐書·張說傳》:“始為相時,帝欲事吐蕃,說密請講和以休息鄣塞。”
②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一回:“乃使大夫蘇從,造越椒之營,與之講和,赦其擅殺司馬之罪,且許以王子為質。”
③清侯朝宗《太子丹論》:“宋之亡也,秦檜、湯思退之流,日以挑釁之說,挾持殺戮天下之謀臣戰將,始終以講和誤其國。”
④清 昭連 《嘯亭雜錄·廓爾喀之降》:“ 巴忠 ……遂自遣番人與 廓爾喀講和,願歲納元寳一千錠以贖其地。 廓爾喀 欲立券約以為憑信。”
⑤茅盾《右第二章》二:“這又是一個鐘頭沒有聽得響聲了,也許今天就講和,--英國或是美國領事出來調停,不打了,也是很可能的。”

2. 指人與人和解。
①《新唐書·顧彥朗傳》:“敬瑄誣劾彥朗擅興兵掠西境。僖宗下詔申曉講和,乃得到軍。”
②明李贄《與友人書》:“我欲托晉老作一書與偶愚 ,專專勸其回心講和為佳。”
③許傑《慘霧》:“﹝加啟﹞走上前來,好像代他們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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