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亦作“論箸”。
1.論議著述。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及稍定漢諸儀法,皆叔孫生為太常所論箸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為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
宋曾鞏《與王介甫第三書》:“所云‘讀《禮》,因欲有所論著’,頃嘗為介甫言,亦有此意。”
清戴名世《九科大題文序》:“其為學者分別邪正,講求指歸,由俗儒之講章而推而溯之,至於程朱之所論著。”
2.帶有研究性的著作。
唐權德輿《〈左諫議大夫韋公詩集〉序》:“前此論著,別為篇第;後此者方紬懷仙章句,而不復賦人間之事矣。”
明李贄《〈焚書〉自序》:“今既刻《說書》,故再《焚書》亦刻,再《藏書》中一二論著亦刻。”
徐特立《青年的命運與國家的命運》:“毛主席的論著就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典型。”
英文翻譯
1. a treatise; a book; a work
其它相關
論著和論文的區別
從表面上看,沒多大區別.尤其是醫學方面的期刊,這兩者連編輯都很難區分清楚.
“論著”指的是“議論性著作”(《辭海))“帶有研究性著作”(《漢語大詞典扔;“論議和 著述,後來對議論性著作也稱論著”(《辭源扔。而對“論文”的解釋則是“討論、研究某種問題的 文章,’(《漢語大詞典》);“學術論文是較為系統地和專門討論、研究某些學問的文章”(((寫作教 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科學論文應該論述一些重要的實驗性的理論性的或觀測性 的新知識,或者一已知原理在實際套用中的進展情況”(((怎樣寫作科學論文)),美M·奧康納 等著)。從以上這些對“論著”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僅見到“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見國際UDC001 " 81 GB7713 87),未查到期刊“論著”的編寫格式,根據國家新聞出版 署(新出音[ 1999] 17號)《關於印發<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範(試行)的通知》,將學術期刊文章分為“理論與套用研究學術論文,實用性技術成果報告,業務指導與技術管理性文章,一般動性信息,檔案、資料”。將參考文獻類型分為“專著、論文集報紙文章、期刊文章、學位論文、報告、標準、專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對學術論文的定義是:“學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和知 識的科學記錄,或是某種已知原理套用於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學術論文應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內容應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而不是重複、模仿、抄襲前人 的工作。”誠然,學術論文的內涵質量確有高低之別,但學術論文並非一定冠以“論著”之名才能 體現其真實的學術內涵。尚目_,論著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還摻雜著編輯的人為因素,難免使有 些論著名不符實。
我們意見,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將期刊學術論文再細分為論著和論文似無必要。倘若創造性地細分,理應有相應的客觀依據和科學劃分標準。
自願登記制度
論著著作權實行自願登記,論著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我國實行作品自願登記制度的在於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