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安縣環境保護局

⒈原縣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撤銷,其職能劃入縣環保局。 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依法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根據《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詔安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2002]40號)和《中共詔安縣委、詔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詔安縣縣鄉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詔委發[2002]5號),保留詔安縣環境保護局。詔安縣環境保護局與詔安縣國土資源局合署,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為正科級。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制定環保產業政策與發展規劃的職能,交給縣經濟局。縣環境保護局參與有關工作。
(二)劃入的職能
⒈原縣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撤銷,其職能劃入縣環保局。
⒉核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授權直屬事業單位承擔)。
⒊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能(授權直屬事業單位承擔)。
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職能。
⒌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職能。
(三)轉變職能
⒈“三查兩調一收費”職能交由縣環境監理所承擔。即:一是對單位和個人執行環保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項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調查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並參與處理;三是全面實施排污收費制度。
⒉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污染防治監管工作,交由縣環境監理所承擔。
⒊環境監測、監測技術、環境統計以及機動車污染監測監管工作交由縣環境監測站承擔。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環境保護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依法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受縣政府委託對縣內重大經濟的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論證。
(二)擬定我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我縣可持續發展綱要的中長期規劃、計畫;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我省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功能區劃;審核縣城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縣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縣城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三)負責對我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和各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審批或報批建議。
(五)指導和協調解決縣轄區內部門或鄉(鎮)域間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理涉及縣轄區處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貫徹執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我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七)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八)負責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規範;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檢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指導環境監測站的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
(九)承擔對外環境保護科技協作和交流工作,負責申請、審核對外環境保護協作項目,引進資金技術。
(十)指導和協調縣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在各類學校和成人教育培訓機構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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