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佳木斯市財政局省廳駐佳企業組原副組長
違紀通報
某企業投訴佳木斯市某建設項目指揮部。經查,佳木斯市工信委原副主任、該項目指揮部二組組長王永生等10名公職人員收受賄賂、失職瀆職,導致部分被動遷企業詐欺國家動遷補償款3471萬元。其中,王永生1人受賄370萬元。目前,該市已給予市工信委原副主任王永生、市財政局省廳駐佳企業組原副組長許志學、市財政局收付中心原科長於長海、市紀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龐亞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市政府調研員蘇詠平行政撤職、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工作人員王大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工作人員王克強、劉偉林、張喜軍、楊延成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