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媛媛[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許媛媛,女,30歲,2008年進入石泉縣人民檢察院, 2012年被任命為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從事偵監公訴工作四年。

近4年來該同志承辦批捕、起訴案件百餘件,批捕、起訴案件無錯捕錯訴案件發生。在工作中敢於擔當,勇挑重擔,承辦了一批大要案件。在工作中,她始終把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思想上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先後被安康市政法委評選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被安康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辦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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