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制報

"1984年5月

《西安法制報》原名《西安法制》,西安市司法局主辦。創刊於1981年7月18日,不定期內部月刊,全市範圍內發行。1984年5月,經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批准,正式定名為《西安法制報》。4開4版,周報,全國公開發行。著名書法家鍾明善題寫了報頭。地址:西安市柏樹林興隆巷41號。《西安法制報》是總編負責制。薛述明、張帆(負責人)、樊志禮先後任總編,陳昆珍任副總編。報社為縣團級單位,設編輯部、辦公室和經理部。有職工17人,其中編採人員12人,行政人員5人。主任編輯1人,編輯記者4人,助理編輯記者4人。報紙1984年平均期發數為40萬份,同年底曾出版《法制文薈》,發行數為140萬份,創報社發行最高記錄。1986年後因受新聞紙價和印刷費用上漲等因素的影響,報紙期發數為20萬份。《西安法制報》在陝西的各家專業報紙中,率先實行自收自支。從1984年起至今憑藉自身的力量,克服各種困難,做到了收支平衡。報紙1989年前由西安晚報社印刷廠承印。《西安法制報》以宣傳社會主義法制、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幹部民眾的法制觀念、加強“兩個文明”建設為宗旨。主要設有“針砭集”、“法律問題釋疑”、“以案說法”、“法制文薈”、“古案新評”、“政法論語”、“隨感錄”等欄目。《西安法制報》在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的同時,敢於揭露社會問題,仗義執言,為受冤屈的民眾伸張正義,收到了宣傳法制,教育民眾的良好作用。如1984年8月16日頭版刊登了《劉國柱混鬧法庭》,揭露了一個鄉黨委書記公然污辱法庭幹警的錯誤行為,在長安縣引起轟動。報紙又連續編髮了《權大還是法大》《劉國柱必須嚴肅處理》等論文和系列報導,在一片正義的呼聲中,劉國柱受到了行政免職的處理,並調離炮里鄉。又如1985年10月18日頭版,特約記者郭金弟深入藍田貧困地區,針對婦女改嫁難問題,撰寫了《寡婦改嫁為何這樣難?》引起了全社會廣泛的關注。在社會強大輿論的影響下,此事得到了圓滿的處理。《西安法制報》從民眾所需出發,為普法搖旗吶喊。如從1986年9月26日起,系統地刊登了《民法通則講話》稿件70餘篇。此稿由西北政法學院副教授陳訓敬執筆,連載年余,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的以案說法,深得全國各地讀者的歡迎。武漢大學法學院將此系列結集出版,為《民法通則》的普及宣傳起到很好的作用。在配合《行政訴訟法》的宣傳中,《西安法制報》約請專家撰寫《行政訴訟法》專題講座,通過活潑、有趣的案例分析形式,向廣大公民進行了富有成效的普法宣傳,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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