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隸屬於校區學工辦領導,於1998年9月建立。
自成立以來,國旗班發揮著校區大學生愛國主義教育的主陣地作用,肩負著每周星期一和校區大型活動的升旗任務。在這裡,嚴苛的訓練和莊嚴的升旗儀式陶冶了每一位成員的愛國主義情操,培養了他們的愛國主義情感,他們的青春與激情在此恣意飛揚。2009年9月,國旗班又吸納了學工辦禮儀隊全體成員為國旗班新成員,她們除了日常國旗班的工作以外,還要負責校區各種大型活動、典禮、論壇、會議的禮儀服務及接待工作。
國旗班是一個和諧、團結、奮進的集體,充滿著凝聚力和戰鬥力。在這裡,有最真摯的情感流露;在這裡,有嚴格的制度管理;在這裡,有快樂的班級活動;在這裡,我們在汗水和淚水的交融中接受洗禮。我們鏗鏘的腳步抒發著青春的激情,颯爽的英姿展示著年輕的朝氣,嘹亮的口號滌盪著內心的豪邁,鮮艷的五星紅旗在我們的手中冉冉升起。來吧,朋友!讓五星紅旗在我們的手中更加光彩奪目,讓我們的大學生活更加充實、美麗。
國旗班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由校區學工辦直接領導的以維護國旗的尊嚴與榮譽,定時升降國旗,宣傳《國旗法》,增強廣大學生愛國意識為主的有組織、有紀律的學生榮譽班集體。
第二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任務是升護國旗、校級重大活動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並通過舉行升旗儀式等愛國主義活動在校內外產生影響,通過培養高素質隊員讓其在同學之間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第三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養大學生愛國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目的。
第四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嚴格遵照國旗班的規定,時刻維護國旗尊嚴,做到“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訓練”。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聘請校區黨委領導及校學生工作辦公室老師擔任顧問、教導員和班主任,並由班主任具體指導班內工作。
第六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原則上由三十五名學生組成,實行班長負責制。設班長一名,班主任助理一名,團支書一名,副班長兩名,三人一組,各組設組長一名、隊員兩名。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民主產生班委會和團支部。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 凡本校註冊本科一、二年級學生,自願申請,經組織嚴格考核批准後可成為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
第八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必須熱愛和關心班集體,勤奮學習,有高度的紀律性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國旗班及校內外有關活動。
第九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有參與組織管理,促進班級發展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每屆進行一次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綜合評定,上報校區黨委學生工作部。
第十一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授予工作積極,成績顯著者“優秀旗手”光榮稱號。
第十二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役期為兩年。已滿兩年者經組織批准可適當延長服役期(總共不超過三年),服役期滿後頒發證書及紀念品。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隊員在任期內不得無故離隊,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完成國旗班隊員的任務,須個人寫書面報告,經上級領導研究同意並完好歸還隊服後,方可退役。
第十三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服役期間無視組織紀律,違反規章制度且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由班委提請上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最終修改權及解釋權歸國旗班。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國旗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簡稱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隊員的整體素質,充分發揮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愛國主義教育職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選拔條件
(一)擁護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二)學習認真,思想作風端正,組織紀律性強,熱愛國旗班工作,有吃苦耐勞精神,甘於奉獻,有進取精神。
(三)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形象氣質俱佳。
(四) 每年從在校全日制一、二年級本科學生中進行公開選拔招聘。
(五)在軍訓結束後,參選人員需進行為期20天的選拔訓練,方可參與最終選拔。
(六)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隊員必須接受《國旗法》教育和有關國旗的知識教育,並開展嚴格的佇列訓練方可進行日常活動。
第三條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行為規範
(一)熱愛國旗、尊重國旗、愛惜國旗、護衛國旗,了解《國旗法》,嚴格遵守《國旗法》。
(二)堅持貫徹“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工作方針。
(三)遵守校規校紀,遵守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規章制度。
(四)自覺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任務,在愛國主義教育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樹立並維護好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良好形象。
(五)嚴格遵守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作息紀律,以軍人規範嚴格要求自己,言行舉止適當得體。
(六)愛惜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一切裝備,穿著制服時嚴禁打鬧、跑跳。嚴禁將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裝外借於他人使用,嚴禁私自穿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裝拍照或借於他人拍照。
(七)成員間要互助友愛,互相關心。
第四條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主要任務
(一)學校日常升降旗任務;
(二)在校區內舉行的各種主題升旗儀式上擔任升降旗任務;
(三)在全校性慶典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中擔任升降旗任務及值勤任務;
(四)通過升降旗儀式等多種形式,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在廣大學生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五)學校安排的其它任務。
第五條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訓練
(一)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必須認真參加統一組織的訓練。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提前請假。訓練遲到一次給予警告,無故缺勤一次或遲到兩次予以勸退。嚴格遵守國旗班章程,嚴守國旗紀律。對於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二)每周日下午原則上為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固定訓練時間。重大節日和活動有升(降)國旗活動安排時,提前組織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集中訓練。
(三)訓練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由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班委統一確定。
第六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升降旗儀式
(一)除寒假、暑假外,星期一早晨6:45升掛國旗,星期二至星期五每日早晨7:00升掛國旗。遇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升旗當日下午6:00降下國旗。
(二)每周一及重大節日進行集體升旗活動,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全體成員必須按照要求,按時參加。周二至周五,由升旗手1名,護旗手2名執行升降旗任務。
(三)執行升降旗儀式的成員要提前半小時集合,做好升降旗準備工作。
(四)執行升降旗儀式時,要求身著整潔的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裝,嚴肅認真,精神集中,舉止莊重的工作標準,認真完成升降旗的各項程式。
第七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考核
(一) 嚴格請假制度。事假、病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班長請假,且須經班主任老師批准。待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於既不按時參加訓練或執行任務又不履行請假手續的成員,將視其具體情況分別給予撤消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資格,取消其相應的評優評獎資格直至紀律處分。隊員累計兩次不參加國旗班升降國旗、訓練任務和開會,予以開除並全校通告及時把情況反映到所在系、班級。累計兩次遲到記一次缺勤。國旗班成員不得有酗酒、鬧事、賭博等不良行為,時時注重個人形象;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者,予以開除。凡國旗班隊員每學期補考2門或重修1門,勸其退隊。國旗班內部成員不得談戀愛,情形嚴重者予以勸退。
(二)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定期進行評比,凡表現突出的個人和小組將予以獎勵和表彰,在各種獎助學金及先進評選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國旗班隊員每學年進行一次“優秀幹部”“優秀標兵”評比,評比與學校評優一起進行,被評選的隊員,將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一定的獎勵。國旗班隊員任職期間享受班團幹部的有關待遇。學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資格。
(三)任期結束,對個人及小組進行評定,表現突出者報學校有關部門給予獎勵和表彰。
(四)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作為單獨班集體參加各項評優評獎。
第八條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班委職責
(一)負責與校區學工辦和其他校內外組織聯繫。
(二)負責日常訓練、升降旗工作、後勤、組織執勤、對隊員的思想教育、活動的策劃總結及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每次執行任務後,負責任務完成情況的講評。
(四)負責定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宣傳。
(五)進行國旗班精神文明文化建設。
第九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國旗管理
(一)小心妥善保管國旗,不得人為損壞、污損。
(二)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三)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第十條服裝管理
(一)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成員服裝是為升降國旗專用。
(二)服裝要保持整潔,鈕扣、衣領掛鈎、飄帶齊全。
(三)非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的學生不得身著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裝。
(四)除值勤或特殊任務時,不得穿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服裝進行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參加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是所有成員的政治榮譽,所有成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做好升降旗工作和維護國旗班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條本條例的解釋權屬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國旗班
第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