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岳陽縣商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岳陽縣商業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岳陽縣旅遊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岳陽縣勞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7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岳陽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兼岳陽縣河道采砂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3月9日,三湘風紀網訊息:岳陽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縣河道采砂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袁文接受組織審查。
雙開處分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問題突出。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采砂問題突出。省水利廳違規批覆位於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采砂權有償出讓方案。岳陽市政府、岳陽縣政府及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水務、河道採礦等部門履職不力,未能取締違法采砂行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岳陽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袁文等4人因在河道采砂監管中違紀違法,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