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勳章

血之勳章( Blood Order ),也叫“1923年11月9日紀念章”,德文為“Blutorden或Ehrenzeichen vom 9 November 1923”,在第三帝國是社會地位和特權的標誌。早在1933年設立金質黨章的時候,希特勒就有意設立1923年11月9日紀念章,正式設立日期是1934年3月15日,1938年改名為“血之勳章”,主要授予10年前納粹黨在慕尼黑髮動“啤酒館暴動”的參加人員,當時有2000多追隨者企圖在慕尼黑奪取巴伐利亞政府政權。血之勳章上有個發行序號,通過這個序號可以追溯到被授予人員。在當時這個序號不是根據資歷和暴動中功績來排序的,而依據徽章的申請時間來排序的,因此象希姆萊(Himmler)、迪特里希(Dietrich)、格拉夫(Graf)和赫斯(Hess)都有很小的序號,分別是3、10、21和29,而一些暴動前線人員卻有很大的序號,如肖布(Schaub), 希瑞克(Schreck)和 莫里斯(Maurice)序號分別是296、349和495,最著名的暴動“血旗”旗手Jakob Grimminger的血之勳章序號才是714。

血之勳章 血之勳章

在1938年5月30日,血之勳章的授予標準進行修改,放寬了授予條件。這次修改是在馬丁·鮑曼(Martin Bormann)的煽動下進行的,他垂涎血之勳章已經很久了,對於這次修改使原血之勳章授予者非常氣憤。根據新標準,追授了霍斯特·韋塞爾(Horst Wessel), Hans Maikowski和其他納粹"烈士",馬丁·鮑曼(Martin Bormann)因為參與1925預謀殺害Walther Kadow(據說在魯爾出賣了納粹烈士Albert Leo Schlageter),而如願授予血之勳章。

由於血之勳章授予標準經過一次修改,所以出現了2種版本。1934年授予暴動參加者共1500枚為第1版本,1938年後授予的為第2版本,前後共授予了3800人,其中有2名婦女(一個是暴動時候擔任護士,另一個是1939年刺殺希特勒被炸死),血之勳章共追授436人,最後一名追授人員是1942年6月被刺殺的萊因哈特·海德里希(Reinhard Heyd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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