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衛生法法規。
2、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報務標準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3、研究制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4、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控制烈性傳染病、地方病和危害職工健康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
5、管理醫療機構、規範醫療市場、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6、依法監督管理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
7、研究擬定全縣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指導和協調醫學會工作,組織開展紅十字協會賦予的義務。
8、依照監督管理食品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化妝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負責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許可和廣告審查。
9、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人才梯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和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
10、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發展傳統醫藥、民族醫藥事業,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現代化。
11、貫徹國家愛國衛生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愛國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完成愛國衛生工作任務,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活動,開展全民健康教育。
1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醫療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開展普法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13、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協調製定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政策,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
14、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並對其業務建設、職工隊伍實施巨觀管理。
15、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事件、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計財股
三、業務股
四、榆中縣健康教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