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一)加強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僑務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的職責。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僑務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等涉僑法律法規,維護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合法和正當權益;擬訂本市僑務工作的法規、規章、政策,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本市僑務工作情況,向省僑辦和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並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調查研究,負責宣傳僑務政策和通報涉僑情況。
(三)協助市領導辦理僑務事項;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指導縣級市、區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工作。
(四)負責國內僑務工作,開展社區僑務工作;開展歸僑僑眷工作;負責對歸僑僑眷身份認定;負責辦理華僑來蘇州定居的初審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和扶貧工作;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港澳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發揮國外僑務主導作用,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承辦需請市領導會見的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六)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引資引智,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處理涉僑經濟糾紛;開展僑務外宣、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人事秘書處
負責機關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收集分析僑務信息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重大會議材料、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負責僑務工作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擬訂僑務宣傳工作規劃,指導本市僑務宣傳工作。
(二)僑政處
負責本市僑務工作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工作並抓好貫徹落實;指導開展社區僑務工作;負責辦理華僑來本市定居的初審工作;確認歸僑、僑眷的身份;負責僑務信訪和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出國定居、子女升學等工作;做好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財產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僑界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三)外聯經濟科技處
擬訂僑務經濟科技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與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聯絡和友好交流;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承辦有關涉僑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牽線搭橋、合作交流、諮詢服務工作;依法保護在蘇僑商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僑經濟糾紛;開展與海外華文媒體、華文教育機構的合作交流。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四、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5名,其中:正處長3名,副處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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