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四中學生會

蘄春四中學生會

蘄春縣第四高級中學學生會( 英文:Students Union in The Fourth Senior High School In Qichun )簡稱“蘄春四中學生會” ,學生會全稱是學生自治委員會,是學生自治機構。在校政教處指導和監管下負責全校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目的:一是在學校內實施學生自主管理,維護學校學習生活的正常秩序,開展各類有益的課外活動,義務地為學生服務;二是培養學生幹部,通過參加日常的檢查工作使學生會成員的組織、管理能力以及個人綜合素質得到不斷的提高。

宗旨

“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學生會通過“以德育人、以理服人、以制管人”的工作方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管理原則,貫徹“高效率、優方式”的工作方針,為全校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學生會代表最大多數學生的利益。 學生會成員幹部必須提高服務意識和自身素質,在工作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管理原則,消滅個人主義和小集團主義。凡事以大局為重,維護學校和學生會的形象,妥善地處理各種事件,同時在日常工作中積極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努力乾好工作。

蘄春四中 蘄春四中

部門

文宣部、衛生部、紀檢部、學習部、生活部、女生部、宿管部、國旗部

組織機構

學生會常務委員會是學生會最高組織機構。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會長、學生會主席、學生會副主席以及紀律監管小組組成。

學生會常務委員會的 職責

(一)審查和批准學生的入會申請。

(二)討論並決定對違紀學生會成員的處分。

(三)討論並決定學生會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推薦和任命各部部長和副部長,以及紀律監管小組成員。

(五)協調各部工作。

(六)決定各部成員的數額,調整和增選各部的部分成員。

部門職責

學習部

管理各班學習委員,學習委員主要任務是落實假期作業的布置和檢查情況,協助教務處舉辦各種學習活動(一些有利於學生幹部綜合素質的提高,及文學知識和制度的學習)每月舉行一次學習方法、經驗交流會議,將好的學習方法和工作經驗記錄,同時由文宣部以“宣傳欄”形式宣傳,提高同學們學習積極性。

文宣部

管理各班宣傳委員。負責協助政教處宣傳德育、紀律、安全等工作,並與各部協調。刊登各部送交的各種學習方法及中學生生活感想等,文宣部總結每次會議內容和新的制度讓各委員宣傳下去,並做好內部、外部思想工作。

女生部

協助女生輔導員、樓管員全面負責女生的內部思想、紀律、衛生、安全、生活等方面的工作,認真抓好女生晚寢、衛生工作,對相聚在的各種問題作好處理和記載,並及時反饋信息。

紀檢部

全面負責自習、午休、兩操的紀律和點名工作,同時協助當天值日領導進行紀律管理,協助常務委員會監督管理內部。

生活部

全面負責早、中、晚三餐的紀律。

衛生部

全面負責校園內各班寢室教室、衛生等的檢查、督促工作,同時負責大掃除的衛生抽查和評比工作,並公布通報結果。

宿管部

負責男生晚寢紀律,配合樓管管理好公寓樓晚寢紀律。

國旗部

負責每周的升旗儀式

學生會章程


學生會成員

第一條:在四中就讀的高一、高二學生,承認學生會的章程,願意參加學生會並積極工作,執行學校和學生會決議的,可以申請加入學生會。

加入學生會的條件:

(一)、熱愛學校、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會。

(二)、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項有益活動。

(三)自尊自愛、自強自信、有較強的遵守校規班紀的意識。

(四)、誠實守信、知錯就改、有強烈的責任心。

(五)、團結同學、樂於助人、關心他人。

願意加入學生會的學生,必須先提交申請書,接受學校的審查。審查合格後,要服從學生會的工作安排。

第二條: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學生會章程,學習學校的決議和學生會各部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為學生服務的本領。

(二)、帶頭參加學校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建設,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學生會的紀律,執行學校和學生會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和積極完成所承擔和分配的任務。

(四)、維護學生會的團結和統一,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

(五)、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行為的現象作鬥爭。

(六)、密切聯繫學生,向學生宣傳學校和學生會的主張,及時向組織反映情況,將不良思想和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三條:學生會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接受學生會的教育和培訓。

(二)、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三)、向學生會責任地揭發、檢舉學生會成員違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紀的學生會成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學生會幹部。

(四)、行使學生會內部表彰優秀的表決權。

(五)、在學生會組織討論決定時違紀學生會成員處分或作出簽字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成員可以為他作證或辯護。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有退會的自由。學生會成員要求退會,應當經學生會常委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備案。

學生會成員不履行成員義務,行為不良,影響學生會形象,學生會紀律監管小組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會,對成員退會,應當經學生會常委員會討論決定。

學生會的紀律

第五條:學生會的紀律是學生會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是維護學生會的團結、完成學生會任務的保證,學生會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學生會的紀律,必須自覺接受學生會的紀律的約束。

第六條:學生會組織對違紀的成員應當本著懲前瑟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除名處分。

第七條:學生會的紀律處分有四種:提醒、警告、嚴重警告、保留職務留會察看、除名。除名是學生會內的最高處分,在決定除名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成員制度

為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整體素質,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學生會成員制度》如下:

1、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行為規範》和校紀班規。

2、堅決服從學校政教處、學生會組織領導。

3、在班上積極配合老師和班幹部的管理,並接受他們的監督和管理。

4、開會、集合、集中應按時到達,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做到“快、齊、靜”。

5、工作要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6、在校期間穿戴整潔,樸素為人,不穿奇裝異服,不留長髮,不說髒話。

7、不做有損學校、學生會名譽的事,不說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話。

8、不與行為不端的同學交往,不做違法亂紀的事。

9、認真學習各種知識,積極參加各種健康有益的活動。

10、在工作中妥善處理好各種事情,學會處理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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