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庭祥

1929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1932年和臧樹棠、申煥林、魏思榮組成中共唐縣工作委員會。 1937年,他和中共河北省委取得聯繫,參加了中共唐縣委員會的組建工作,任中共唐縣縣委組織部長。

藺庭祥(1908~1981) 唐縣西安樂村人。出身貧苦,高小畢業後在東連頤村任國小教員。1927年考入保定直隸省立第二師範學校。翌年,加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9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在二師黨組織領導下與其他同學一起,多次參加遊行示威,飛行集會,夜間到保定火車站、西大街張貼標語、散發傳單,成為二師活動的革命骨幹。
1929年12月,他借放假回村期間,在唐縣西、北安樂村,秘密發展張洛耀、高洛香等人加入中國共產黨,建立了農村黨支部。1932年和臧樹棠、申煥林、魏思榮組成中共唐縣工作委員會。是年,二師學生運動被國民黨當局殘酷鎮壓,他先後在容城縣、定縣高頭村任國小教員,和唐縣藉共產黨員魏十篇等取得聯繫,進行秘密革命活動。1935年至1936年,國民黨當局實行反共“堡壘”政策,讓所有教員進行登記,是共產黨員的要“自首”,他頂住壓力,四次嚴詞拒絕。
1937年,他和中共河北省委取得聯繫,參加了中共唐縣委員會的組建工作,任中共唐縣縣委組織部長。為發展唐縣黨的組織,成立唐縣抗日民主政府和唐縣人民武裝自衛委員會,發動唐縣人民開展抗日救亡運動做了大量工作。翌年,因受到誣陷,被定為“托派”,和縣委書記臧樹棠同時被捕,被拘押、審訊。平反釋放後,安排到晉察冀邊區抗日民主政府工作。先後任邊區政府抗聯會秘書長、北嶽區三分區抗聯主任、北嶽區地委宣傳部副部長。1947年後,先後任中共張家口市委常委、吉林省吉東專署秘書主任、延邊專署副專員等職,發動民眾支前、剿匪、建設根據地。
1949年7月至1952年7月,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長,後任黑龍江省富拉爾基重型機械廠黨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地質局局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等職。當選為黑龍江省第五屆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政協第四屆委員會委員。1981年9月16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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