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冬梅[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教授]

1972年生,遼寧朝陽人,法學博士,現任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政法系副教授。

個人資料

女,1972年生,遼寧朝陽人,法學博士,現任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政法系副教授。
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在湖北大學政教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在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學習,獲哲學碩士學位;1996年7月至2003年6月,在廣梅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先後任行政秘書、經濟師、企業法律顧問;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由國家教育部派遣在匈牙利卡爾文紐什大學商務管理學院作訪問學者;2003年6月至今在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政法系任教師;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獲經濟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主要社會工作: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主講課程:國際法、國際經濟法、旅遊法律與道德

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經濟法學基礎理論、循環經濟法、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工作。

研究成果

專著及教材

《經濟立法的生態化理念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1月。
《國際經濟法》(高等學校法學“十二五”規劃教材),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3月。(第一副主編)
《談判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合作專著)

論文作品

“經濟法社會責任本位論”,載《擎社會責任之光——劉文華教授80華誕慶賀文集》,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版。
“論產業結構法的生態化構建路徑”,《學術論壇》,2011年第11期。
“論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湖北社會科學》,2012年第8期。
“試論中國循環經濟法的理論基礎”,《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012年第5期。
“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理念的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改建議”,《經濟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3期。
“循環經濟立法的企業社會責任訴求”,《學術論壇》,2008年第4期。
“國際企業社會責任運動背景下我國循環經濟立法的新思路”,《廣東社會科學》,2008年第5期。
“企業社會責任視角下的我國產品質量立法探討”,《商業時代》,2008年第33期。
“論我國經濟立法的生態化”,《廣東教育學院學報》,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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