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以麟

民國8年,泉州華僑公會推選他任理事長。 民國10年秋,因商務關係重返泗水。 次年,泉州華僑公會重建,再次被推選為會長。

蔣以麟(1890~1960年)又名以琳,泉州新門外樹兜村(今屬鯉城區江南鄉)人,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生。父報策(1868~1928年)在荷屬泗水謀生,先後加入光復會和中國同盟會,任泗水中國同盟會財政,為泗水明新閱書報社創辦人之一;大力捐助革命經費,參與領導廈門、泉州辛亥光復之役,並參與創辦樹兜明新國小、明新師範和泉州華僑公會,是泉州華僑公會第一屆會長。為保護華僑權益,推動華僑捐投資家鄉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蔣以麟幼年在村塾讀書,13歲隨父到泗水,初為學徒,後與友人合營藝林國貨圖書公司。1906年,在泗水參加反清組織洪門會和光復會。後又加入中國同盟會。光緒三十四年和宣統二年(1910年),先後兩次回國了解社會政治情況,開展革命活動。宣統三年,受泗水同盟會委派回國,在泉州與許卓然、黃中流、吳文楚、盛九昌、楊光練等一起進行秘密工作。同年10月底,泉州地區中國同盟會成立時被選為會長,兼軍務股長,籌巨款充作購買軍械彈藥、組織敢死隊,以至策動清政府文武官員反正的活動經費。並親自與泉州駐防軍統帶唐萬勝談判,迫使其宣告反正,使泉州於11月中旬光復。泉州光復後,以麟動員各方力量,維護城鄉秩序,肅清鄉間盜匪。泉州地方政府成立後,以麟不願參與政事,代表泉州同盟會把政事移交後,於民國2年(1913年)重返泗水經商。
民國6年1月,蔣麟以泉州華僑總會總理身份,向國務會議呈《華僑商會總理由政府賜與名譽官職並設僑務局以保護華僑》條陳。民國8年,泉州華僑公會推選他任理事長。任職期間,為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利益,爭取僑資參加地方建設事業,維護社會安定,以及反對北洋軍閥賣國行徑作出貢獻。民國10年秋,因商務關係重返泗水。
民國13年,他倡集僑資,參加官商合營的莆泉漳龍公路公司,被委為籌備處長。民國15年,北伐軍入閩,該公司因與北洋軍閥合營而被解散,所投資金化為烏有,以麟只好重返泗水,在華僑總商會任文牘,靠工資維持生計。民國20年,回國探親。次年,泉州華僑公會重建,再次被推選為會長。但由於國民黨晉江縣黨部堅持控制華僑公會,被迫於民國23年底辭職。為維持生計,改業中醫。解放後仍以醫為業,暇時撰寫《海外見聞錄》。1953年,應中國科學院約請撰寫辛亥革命回憶錄,後修改為《辛亥革命泉州光復記》。1960年5月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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