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城市管理局

“蓬溪縣城市管理局”為蓬溪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財政全全額撥款,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 蓬溪縣城市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撥款,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 局級領導設一正兩副;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市政市容管理股三個職能股室;局設下屬事業單位: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環衛所、市政園林所。

單位簡介

蓬溪縣城市管理局於2005年6月14日組建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關心支持下,緊緊圍繞蓬溪發展“新目標”,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進一步理清城市管理思路,創新城市管理體制,紮實開展城市“潔、綠、亮、美、暢”工程,為打造“看得的蓬溪”而不懈努力,取得了顯著成效。“蓬溪縣城市管理局”為蓬溪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財政全全額撥款,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
蓬溪縣城市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撥款,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局級領導設一正兩副;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市政市容管理股三個職能股室;局設下屬事業單位: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環衛所、市政園林所。依法全面履行著蓬溪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二、負責衛生城市創建工作;三、負責縣城公共場所衛生(包括環衛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垃圾處理)的管理工作;四、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的維護與管理(城市道路除外);五、負責城市管理監察(城市規劃建設監察除外)和組織城市綜合執法工作;六、負責縣城區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七、負責行政許可的城市管理相關事項的審批、辦證;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九、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場鎮管理工作;十、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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