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大賽

蒲公英大賽即蒲公英青少年優秀藝術新人選拔活動是由文化部所屬中華兒童文化藝術促進會、文化部藝術服務中心、中華文化信息網、亞洲青少年文化藝術交流聯盟、中國兒童網聯合舉辦的。

大賽簡介

獎項名稱: 蒲公英獎

創辦時間: 1992年

主辦單位: 文化部

周期:每年

蒲公英大賽,即蒲公英青少年優秀藝術新人選拔活動是由文化部所屬中華兒童文化藝術促進會、文化部藝術服務中心、中華文化信息網、亞洲青少年文化藝術交流聯盟、中國兒童網聯合舉辦的。該項活動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質,繁榮和發展青少年文化藝術事業的精神,積極促進青少年綜合素質的提高,普及藝術教育,選拔優秀節目和人才。青少年優秀藝術新人選拔活動以全新的項目內容和形式,為青少年提供表現才華的平台,為青少年的藝術學習提供多方面的機會和服務。參與活動的青少年將參加優秀節目、優秀人才的選拔,部分優秀節目還將參加《同一個希望》晚會的演出。整個活動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和嚴格、嚴肅、嚴謹的作風,堅持在青少年中樹立蒲公英的品牌形象。

準備要求

1.個人節目不超過五分鐘,集體節目不超過七分鐘;

2.伴奏帶、服裝、樂器、道具自理(組委會設定鋼琴);

3.伴奏帶要求選擇卡式磁帶、CD、MD,不準使用VCD、DVD、MP3;

4.樂器音準自己調試;

5.選拔場地提供基本音響設備。

選拔對象

1.選拔對象:

學齡前兒童組(5歲—6歲)

兒童組(6歲一9歲)

少年組(10歲一15歲)

青年組(16歲一25歲)

2.項目:聲樂、舞蹈、朗誦、主持、影視表演、器樂;

3.形式:個人單項和組合(聲樂、朗誦4人以內,器樂5人以內,舞蹈30人以內)。

時間地點

1.各承辦單位報名選拔時間3月一4月;地點:各承辦單位所在地;

2.推薦選拔報名時間5月31日前,正式選拔時間7月一8月;

地點:北京。

(時間、地點如有變動,以通知為準。)

獎項設定

1.各承辦團體會員單位向組織選拔的節目頒發金、銀、銅獎、優秀獎證書;

2.凡獲得金獎、銀獎者,即具有自願報名進京參加選拔的資格,在北京的選拔,由組委會頒發金、銀、銅獎,優秀獎證書;

3.獲得金牌的前十名,將有機會參加晚會節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4.獲金獎節目的輔導老師、選送單位,可獲得園丁獎(包括編導獎、輔導獎)榮譽證書。

參選須知

1.節目選送進京資格:凡獲承辦單位頒發金獎、銀獎的,均有資格自願報名進京參加選拔;

2.報名方式:各承辦單位為自願進京參選選手辦理申報手續並組團進京;

3.凡進京選手都要按組委會統一要求、統一規定,履行報名手續;

4.資料:填寫組委會統一編號的參選報名表,必須準確填寫地址和聯繫方式;

相同底版2寸照片 4張,不同底版7寸藝術彩照、生活照各3張;

身份證、戶口簿正本的複印件2張;

5.按規定一次性交納進京食宿費、活動服務費 (含保險、評選、講座等)。

後續服務

1.組委會及各地承辦單位組織晚會節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2.部分最佳節目參加電視台錄播晚會向全國播出;

3.出版內部畫冊供參加活動者留作紀念並向各界贈送(詳見入選畫冊登記表);

4.參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動。

組委權益

1. 享有最佳節目專場晚會的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播放(映)及著作權;

2.享有活動全過程及專場晚會的作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播放(映)權;

3.享有活動全過程中參演選手的形象選用權(具體事項另議);

4.享有與活動相關的其它權益,解釋權歸組委會。

選拔辦法

1.組成專家評審組(每組五名);

2.選手參加選拔:由專家獨立打分,簽名,現場不亮分;

3.選拔過程設監審組,監審組負責監督選拔中的公平、公正和處理選拔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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