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霖[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

董霖[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
董霖[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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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霖,民國外交界的後起之秀,在北伐的浪潮中加入國民黨,痛陳帝國主義之危害,九一八之後抗議不抵抗而辭職,抗戰後期任外交部常務次長、紐約市立大學研究院及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著有《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中國政府》、《戰前之中國憲法制度》。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七歲時父去世,此後全依靠董氏母親將其撫養成人。畢業於海門中學高中部,1925年夏曾短期進入東南大學修習。1926年入上海復旦大學,先修英國文學,後改為法政專業。獲學士學位。他秘密加入國民黨,並成為活躍分子。大學畢業後,在西安中山大學(前國立西北大學)教書。出任國民黨西安市黨部宣傳部長,踏上從政的道路。 1931年5月,出席國民會議。

於1936年脫離官場赴美留學,先後獲碩士、博士學位。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董霖回國後任教於美國傳教士創辦的之江大學,後秘密離開上海前往重慶,投身抗戰事業。1942年以中國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參事資格,修訂全國行政法規。翌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在重慶發起成立中國國際公法學會,併兼中華法學會秘書長。嗣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顧問。1943年被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國楨延攬,調任外交部參事,從此踏上外交舞台。戰爭後期,中國對歐美外交是重頭戲,董霖在參與歐洲事務方面如魚得水,其見識和能力贏得讚賞。 1943年3月,代理外交部常務次長。1944年3月,任外交部參事。1945年3月,任駐荷蘭大使,1946年11月去職。1947年任外交部美洲司司長。1949年1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同年去台灣。1957年春,被聘為紐約聖若望大學研究院及大學部政治系主任兼教授。1962年秋,轉任紐約市立大學研究院及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

人物軼事

兌換風波

1944年底,歐洲戰場勝利曙光在望。為應對戰爭勝利後的新局面,國民政府外交部著手調整外交布局。1945年3月,進入外交界剛兩年的董霖被委任為中國駐荷蘭大使。

1945年4月,董霖抵達荷蘭流亡政府所在地英國倫敦。5月8日,德國宣布投降,歐洲恢復和平。荷蘭流亡政府忙於從英國遷回國內,董霖面臨的首要任務是籌建新大使館。5月29日,董霖與荷蘭簽訂平等的《中荷新約》,廢除了荷蘭對華不平等條約。10月,董霖將使館從倫敦遷至海牙的新址。

此時,荷屬殖民地東印度群島(即後來的印度尼西亞)的獨立運動風起雲湧,時時牽動著董霖的神經。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攻占了荷屬東印度群島。日本投降後,當地抵抗領袖蘇加諾領導了聲勢浩大的獨立運動,局勢非常混亂,華僑的安全和財產受到嚴重威脅。荷屬殖民地有華僑200萬人,保護他們的利益是國民政府的責任。董霖除及時與荷蘭政府溝通,了解荷蘭動態外,還通過荷屬殖民地華僑留學子女,探詢當地實情,為政府及時掌握東印度群島狀況,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貢獻。

董霖的駐荷大使生涯並不平靜,抵達荷蘭不久,他就捲入了一場“匯率兌換”風波。1945年9月下旬,在荷華僑前來使館求助。由於戰時環境,華僑無法匯款回國接濟家屬。當時荷蘭盾不是國際通用貨幣,需要兌換成英鎊才能匯寄國內。董霖同情僑民的遭遇,吩咐秘書為之兌換,並代從倫敦匯款。回到倫敦後,他又發現鄉村無法收匯,正巧有兩位路過倫敦的外交官在國記憶體有法幣,經協商匯價後,解決了難題。不料,後來荷蘭盾對英鎊升值,一些僑民向外交部控訴,認為使館從中牟利,損害僑民利益,這讓董霖始料未及。為避免流言蜚語的中傷,他特請求外交部派員徹查。經此事周折,董霖遂託病於1946年11月離開荷蘭大使任所回國。

美援外交

1946年6月,蔣介石下令進攻中原解放區,內戰全面爆發。1947年初,回國的董霖擔任外交部顧問兼美洲司司長,直到1948年12月。正是在美洲司司長任上,董霖死心塌地為蔣介石的對美外交服務。 蔣介石發動內戰不久,形勢轉而對蔣介石不利,美援成為國民政府的救命稻草,而乞求美援便成為外交部的中心任務。當時,美國從全球戰略出發,加強了對蔣介石政府的援助。董霖整天忙碌於與美國使館商談經濟與軍事援助等問題,先後由他參與和經手的協定、換文中,軍事類有1947年11月中美互換同意美軍駐軍換文、12月《中美海軍協定》;經濟類有1948年7月《美國對華經濟援助協定》、8月中美設立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換文;文化類及慈善事業類有1947年10月的中美《關於美國救濟援助中國人民之協定》、11月中美《文化協定》等。

上述協定、換文很多是董霖親手交涉辦理的,例如,當美國國會通過《援華法案》,撥款3.38億美元作為經濟援助、1.25億美元作為軍事援助,董霖代表中國政府與美方商談這些援助款的具體實施辦法。由於這是美國赤裸裸支持蔣介石政府內戰的行為,外交部長王世傑擔心泄密,要求董霖親自交涉辦理。董霖自恃在美有年,了解美國民族性、黨政習性和外交手段,便自誇交涉“得心應手”,相當順利。

然而實際上,為了換取美援,協定、換文都是依照美國的要求籤訂的。1948年7月,《美國對華經濟援助協定》簽字前,連王世傑也認為協定中美方有權對援華物資“直接監督及管理”的規定,有損國體,因此要求董霖交涉刪除相關條款。但董霖對此大為不滿,追問王世傑,假如美方不同意刪除,中國政府是否拒絕協商而放棄美援。他甚至還認為,這是中國人好要面子的表現,毫無意義。

在此期間,令董霖頗有成就感的事,是他牽頭解決了中美間一件懸案。1946年8月,中美簽署讓售戰時剩餘物資協定,美國將存放於西太平洋總值約25.3億美元的戰時剩餘物資,按10%的價格“出售”給中國,作為補償,中國承諾將一些港口的房地產轉讓與美國駐華機構使用。但由於各機構推諉,中方的承諾始終未能落實。結果,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大怒,向蔣介石和行政院長張群提出抗議。鑒於事態嚴重,張群要求董霖牽頭處理此事。董霖受命後,用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將有關部門負責人集中在一起,最終商討出解決辦法,並限期執行。問題很快得到妥善解決。董霖為此沾沾自喜,自認為維護了美方的“合法”利益,為中美關係做了好事。

1948年12月20日,董霖轉任外交部次長。此時,蔣家王朝已是強弩之末,傾覆在即。董霖深知大勢已去,便以處理法國使館凌其翰等起義事件、安撫駐外使館人心為由,於1949年10月飛抵歐洲。12月,他電請辭職,脫離了蔣介石陣營 。

此後,董霖轉往美國定居,以教書和著述為生。1957年春,他應聘為紐約聖若望大學研究院及大學部政治系主任兼教授。1962年秋,轉任紐約市立大學研究院及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1998年10月18日去世,享年92歲。

主要貢獻

著有《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中國政府》、《戰前之中國憲法制度》、《中國與國際公法》、《國際公法例案》、《近代中國之政治制度》、《聯合國制度下之國際組織》、《中國與列強》、《中國革命的回憶,一九二六—一九四九》、《顧維鈞與中國戰時外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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