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簡介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愛心互助基金(簡稱“華水愛心互助基金”),是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指導下,由學生自願參與、自主管理。。
基金實施會員制,凡自願為基金捐款的本校學生均可成為本基金會員。
基金成立理事會作為愛心互助基金的管理機構。
基金宗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增強華水師生互助友愛的良好品德,救助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家庭變故而自身無力應付的華水學生,以及其他需要愛心救助的人士。
為保證愛心互助基金設立的宗旨得到充分實現,特制訂本章程。
基金來源
基金資金主要來源於華水學生、學校教職工、校友、社會愛心人士的捐贈及其他收入。
(一) 學生捐贈。
每人每月一元,多捐不限,按學年實施一次性捐款,即全年十二元。會員需按期捐款,如有中斷,會員資格自動作廢。
(二) 教職工捐贈。
接受學校教職員工為本基金捐款。每人每月五元,全年共捐六十元人民幣,多捐不限,按學年實施一次性捐款。
(三) 校友捐贈。
接受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院)校友為本基金捐款,金額不限。
(四) 社會愛心人士捐贈。
接受社會愛心人士為本基金捐款,金額不限。
(五)臨時募捐。
在需要的時候組織臨時性的募捐。
(六)其他收入。
其他可能的經營性收入。
基金的使用
基金資助對象:本基金會員;經由理事會討論決議應當給予資助的個人或組織。
受助治療範圍
(一) 因發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療,且在大學生醫保及其他商業保險報銷後,家庭仍然無力負擔所剩醫療費,急需救助的;
(二) 根據省醫保中心的界定,本章程所稱的患重大疾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被診斷為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異體器官移植、急性腦血管病後遺症、伴嚴重併發症的糖尿病、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期)、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高血壓病Ⅲ期、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結核病、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且危及生命,急需救助治療的;
(三)因發生其他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治療,在大學生醫保及其他保險報銷之後花費數額高於20000(包括20000)元,且家庭經濟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
(四)經由理事會討論決議,應當給予資助的特殊情況。
基金資助額度
(一) 符合基金重大疾病救助範圍具體資助額度由秘書處提案,理事會討論決議;
(二)符合基金其他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治療救助範圍的,具體資助額度參照以下條例:
1. 經各項報銷之後,花費數額為兩萬元以上三萬元以內的,基金資助額度為1500到2000;
2. 經各項報銷之後,花費數額為三萬元以上四萬元以內的,基金資助額度為2000到2500;
3. 經各項報銷之後,花費數額為四萬元以上五萬元以內的,基金資助額度為2500到3000;
4. 經各項報銷之後,花費數額為五萬以上的,基金資助額度為3000到4000;
5. 對於未參加任何醫保及其他保險的,按照其實際醫療花費情況,資助額度將給予酌減。
(三)對於符合上述(二)中救助情況的,資助額度由秘書處討論決議,交理事會備案,秘書處須於隨後的理事大會上向全體理事匯報。且每學年用於此類救助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學年基金現有規模的10%。
基金管理
基金理事會的組織機構
(一) 本會理事組成 理事會
1. 理事會由119名理事組成,其中學生101名,根據各學院會員人數,按比例在各學院會員中選舉產生;教師18名,從學生工作處及各學院產生。
2. 各學院每個年級不少於一名理事。
(二) 理事會是本基金最高議事和決策機構。理事會職權是:
1. 制定、修改、執行基金章程,按基金章程規定開展活動及工作;
2. 批准、罷免理事長和秘書長;
3. 審議批准基金會的資助方案;
4. 審議批准基金會的收支預算及決算;
5. 審定理事會內部管理制度;
6. 批准、罷免秘書處提名的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7. 聽取、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處的工作;
8. 聽取和決策基金會其他重大事宜。
(三)理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如有重大事宜需理事會全體理事表決,理事會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召開。
(四)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會議,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表決獲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會會議,可委託其他非理事會員代其行使表決權。
(五)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實施輪值制,任期為六個月,由各學院推薦並經理事會批准後擔任。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2. 督促檢查理事會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3. 負責簽署理事會通過決議的各種檔案。
(六) 理事會下設監察部,設部長一名,成員3-5名,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1. 監督理事會遵守章程的情況;
2. 依照規定的程式監察基金會捐贈、登記、上交及發放工作;
3.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會員、理事和理事分會
(一)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 會員有權在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時向基金提出基金申請;
2. 會員有權向所在院系的理事提出個人對於基金會的疑問、意見和建議;
3. 會員有權向所在院系的理事提出核查基金會財務的要求;
4. 會員有權利向基金會提出退會,並通過辦理相關手續退會。
5. 按時向愛心互助基金捐贈十二元或以上的會員費。
(二) 理事的責任與義務:
1. 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在院理事分會的領導下開展基金的相關工作;
2. 向本院學生做好基金的宣傳、解釋、溝通工作;
3. 學院理事對所在學院的會員負責,積極聯繫需要基金幫助的同學,並上報秘書處;
4. 完成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 理事會在各院設理事分會,由各院理事組成,設分會長一名,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1. 參與理事大會;
2. 負責每學年本院會員捐贈的收繳、記錄、統計工作;
3. 協助理事會其他部門進行會員證註冊、收集、發放工作;
4. 對本院申請人進行調研,向秘書處如實提交調研報告;
5. 向理事長提交章程修改議案;
秘書處
(一)理事會設秘書處,作為本會的執行機構,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1. 安排好理事會的各項會議和日常工作;
2. 起草理事會的有關檔案材料;
3. 落實理事會的各項決定;
4. 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資助候選人,報理事會討論;
5. 建立捐贈人、受助人檔案及理事會的工作檔案;
6. 公布捐贈人名單及捐贈金額,公布受助人的名單及受助金額;
7. 負責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和處理;
8. 完成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名,經理事會批准後出任。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全面主持執行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2. 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人選,決定秘書處一般工作人員人選;
4. 處理理事會交辦的其他相關事務。
(三)設副秘書長兩名,由秘書長提名,經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意後出任。設秘書3-4名,主要協助秘書長開展秘書處所負責工作。
(四)秘書處下設財務部,設部長1名,成員3-5名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定管理基金;
2.負責各學院師生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的登記工作,並將捐款及時上交學校財務處專用賬戶;
3.按照理事會決議,向受助學生髮放資助基金;
4.學期初、末向理事會匯報基金捐贈及使用情況;
5. 定期公布基金的財務狀況;
6. 負責每學年會員費的收繳、統計工作;
7.完成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秘書處下設外宣部,設部長一名,成員3-5名,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1.負責聯絡社會各界人士、校友及師生對本基金會自願進行愛心捐助;
2.負責收集、公布、反饋基金的各方面信息;
3.複查、核實申請人信息;
4.完成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5. 對外宣傳基金的相關信息。
(六)秘書處下設辦公室,設辦公室主任一名,成員3-5名,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1. 負責各項日常活動的開展、記錄工作;
2. 負責基金會各項資料的蒐集、整理、存檔與保管;
3. 向學生處申請運營基金所需要的經費和維護基金會相關財物;
4. 維護、更新會員的信息和會員證的製作、註冊、頒發;
5. 負責辦公室日常的運行、接待工作;
6. 完成秘書處布置的其他工作;
7. 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會員的退會手續。
理事會各機構主要負責人及成員每屆任期一年,連任最多不得超過兩屆。
理事會成員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
愛心互助基金申請和發放程式
(一)申請人向所在學院理事分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愛心互助基金資助申請表審批表》,如實提供三級甲等以上醫院的治療診斷書,住院證明,醫療收費票據,必要的病史資料等證明。
(二)理事分會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調研初審,整理調查報告提交至秘書處;
(三)秘書處接收理事分會的調查報告,對申請人進行複審,對於符合救助範圍的,外宣部協助秘書處對申請人展開調研,核實基本情況;對於不符合救助範圍的,則退回申請,並與分會理事長說明原因。調研主要通過預約交談,取旁證,或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必要的取證。
(四)確定調研後,秘書處負責整理《愛心互助基金資助人員調查書》,《愛心互助基金資助人員談話記錄》等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並交由理事會全體理事審議。
(五)秘書處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指導下,結合申請人實際情況,提出需資助的額度及形式。
(六)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對提出的資助金額進行投票表決。
(七)對擬資助人、資助金額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八)公示結束無異議後,由秘書處代表基金與受助人簽訂資助協定,約定資助金額,資助方式及資金用途。
(九)協定簽訂後,秘書處財務部根據理事會審批的資助額度及受助人提供的醫院消費憑據,辦理相關支付手續,並備案和資料歸檔。
附則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愛心互助基金理事會。
本章程在運行過程中需不斷完善,修改條文需經基金理事會批准。
相關表單
(一) 《愛心互助基金資助申請審批表表》
(二) 《愛心互助基金資助人員調查書》
(三) 《愛心互助基金資助人員談話記錄》
註:上述所有表單需認真、如實填寫,由本基金理事會負責留存歸檔
資助案例
1.一名同學不幸七八年前患上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由於家庭經濟狀況較差,這些年來僅病情應急處理,未能穩定病情。2013年11月份該生病情面臨惡化,隨向我校愛心互助基金提出申請,經基金理事臨時會議論決定給與該生45000元的資金救助。
2.2014年,水利學院陳同學患急性腎衰竭、心率衰竭,我校師生捐款6萬多元,校團委志願聯合會大河報義賣募集資金2萬多元,前期資金較為充足,該生正在等待腎源,待腎源找到後,將實施對該生的資助(於2015年1月份給予其6萬元資助,現正在分批次給予資助)。
3.2014年9月份,機械學院陳同學向基金提出申請因意外情況不幸摔到脊柱,造成第二脊柱骨受損。經過第一次手術,身體現狀基本恢復;一年後需要再次手術。給予陳同學1000元的資助。
4.2014年11月份,我校畢同學患有一種醫學上稱之為“卵巢睪丸母細胞瘤”的罕見疾病,曾住院五次做過一次手術,化療了四次。平均每三個月需要複查一次,平常需要吃增強免疫力的藥。經過理事大會投票決定,給予畢同學6000元資助。
5.2014年11月份,通過對章程非重大疾病資助的修改,通過了對電力學院徐同學、土木交通學院萬同學各2500元的資助方案。
6.2015年2月份,經過理事會投票決議,通過了對我校救人英雄孟瑞鵬同學家人的慰問金3萬元。
7.2015年4月份,第二屆理事大會會議通過了對“楊同學”“鄭同學”的資助方案;簡要介紹了高同學的病情;
8.2015年4月份,由於前期通過對章程資助範圍擴大,基金秘書處對非重大疾病的牛同學,江同學,田同學,史同學進行不同額度的資助;
9.2015年8月份,正值暑假假期當中,信工學院王同學因患重大疾病,向秘書處提出申請,然後通過理事會線上緊急投票,給予了王同學20000元的資助。但是開學之際,我們聽到不幸的訊息,王同學沒能正常返回到華水校園上學。
10.後續正在對部分重大疾病的同學進行調查.......
會費的使用情況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愛心互助基金收支情況
2013.11.18 | 收 | 120935 | 學生和老師捐款 | |
2013.12.17 | 收 | 155104.5 | 學生和老師捐款 | |
2013.12.26 | 收 | 78393.5 | 其他途徑 | |
2013.12.10 | 支 | -5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1.7 | 支 | -8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3.10 | 支 | -5000 | 邵珠雙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4.4 | 支 | -8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5.9 | 支 | -50000 | 何清正 | 微愛超市啟動資金 |
2014.5.15 | 收 | 2600 | 成立大會出席領導捐款 | |
2014.6.5 | 支 | -1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陳同學 |
2014.6.5 | 支 | -6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畢同學 |
2014.6.24 | 支 | -5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9.9 | 支 | -2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9.30 | 支 | -2000 | 何清正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10.11 | 收 | 228786.5 | 何清正 | 學生捐款 |
2014.10.31 | 支 | -2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11.19 | 支 | -25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萬同學 |
2014.11.19 | 支 | -25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徐同學 |
2014.11.21 | 收 | 14735.9 | 學生和老師以及賣東西 | |
2014.12.2 | 支 | -2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4.12.22 | 收 | 6870.5 | 超市經營費 | |
2015.1.8 | 收 | 56373 | 愛心企業和老師捐贈 | |
2015.1.18 | 支 | -4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5.1.18 | 支 | -10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陳同學 |
2015.3.11 | 支 | -30000 | 張玉真 | 給孟瑞鵬家人的慰問金 |
2015.3.13 | 收 | 60175 | 社會愛心企業捐贈 | |
2015.4.10 | 支 | -2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陳同學 |
2015.4.10 | 支 | -15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牛同學 |
2015.4.21 | 支 | -15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田同學 |
2015.4.21 | 支 | -3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江同學 |
2015.4.21 | 支 | -2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史同學 |
2015.4.21 | 支 | -2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付同學 |
2015.5.5 | 支 | -15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楊同學 |
2015.5.5 | 支 | -8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鄭同學 |
2015.8.5 | 支 | -20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王同學 |
2015.9.23 | 支 | -10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陳同學 |
2015.9.23 | 支 | -20000 | 張玉真 | 用於救助楊同學 |
剩餘金額 | 493973.90 |
備註:關於支出的超市啟動資金50000元,後續已對超市每月收取2000元累計達7次共14000元,等滿50000元之後會一併存入基金。
總收入:723973.90 總支出:230000.00 結餘:493973.90
數據更新日期:2015年9月23日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愛心互助基金(簡稱“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為了維護被資助同學的個人隱私,所以都未備註全名!
基金髮展大事件
2012.03,由學生處費老師、范老師發起,破解“出事了就捐款”的應急救助難題,建立常態的救助機制,;
2012.03~2013.09,進行“華水愛心互助基金”前期的籌備準備工作;
2013.10,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愛心互助基金章程(草案)的擬定;
2013.11,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秘書處籌備組成員招募;
2013.11,以王同學為基金代理秘書長的秘書處框架正式構成;
2013.11,各院分理事會101名理事成員產生;
2013.11,完成2013年9月~2014年9月,全校會費的收取工作;
2013.12,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第一屆理事大會(籌備會議)順利召開;並且的到校黨委書記給基金的題字;會議主要內容:通理基金章程,並順利通過了對“付同學”"畢同學"的救助金額的提案;未通過“陳同學"資助額度的提案。
2013.12,基金秘書處成員第一次內部會議的召開;
2014.02,通過投票的形式,選出由秘書處籌備組成員鄧同學設計出來基金會徽;
2014.03,籌備組23名成員正式對外公布;
2014.04,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第二屆理事大會(籌備會議)召開,順利通過隊“付同學”“陳同學”的救助方案;
2014.05,基金秘書處第一次新成員招募;
2014.05.15,華水愛心互助基金成立大會正式召開 ;並且順利選出第一屆秘書長田同學;
2014.05,華水愛心互助基金下屬的公益項目華水微愛超市投入運營;
2014.07,校黨委書記為基金題寫基金會歌【最想看你快樂的笑臉】;
2014.09,秘書處開始對2014級新生的宣講工作;
2014.10,基金秘書處第二次新成員招募;
2014.11,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第一屆理事大會(正式會議)召開,會議主要對分理事長換屆工作;通過了對“徐同學'"萬同學”的資助方案;
2014.11,完成2014年9月~2015年9月,全校會費的收取工作;
2015.01,理事會成員通過投票,決定之前對陳同學的資助額度;
2015.03,基金會員證已印發好;並且開始發放;
2015.03,通過理事投票決議,給予救人英雄孟瑞鵬父母3萬元慰問金;
2015.04,華水愛心互助基金第,二屆理事大會(正式會議)召開,會議通過了對“楊同學”“鄭同學”的資助方案;簡要介紹了高同學的病情;
2015.04,,基金秘書處第三次新成員招募;
2015.04,基金第二次換屆,並且順利選出第一屆秘書長姚同學;副秘書長:鄧同學,袁同學,楊同學;
2015.04,基金秘書處對非重大疾病的牛同學,江同學,田同學,史同學進行資助;
2015.05,基金開展成立“一周年”活動;
2015.05~09,通過對重大疾病楊同學、鄭同學、陳同學進行下發資助金;
2015.08,對假期當中患重大疾病的王同學,通過理事會線上緊急投票,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