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縣水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水利政策。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發展政策,起草有關規章草案。制定全縣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用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資源調度,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全縣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管理工業供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抗旱防汛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轄區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縣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配合省、市完成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依法進行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塘壩的安全監督,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一)對全縣水利水保工程建設實行行業管理,申請用於水利水保建設的各項資金,負責檢查監督各項水利水保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職工教育工作。承擔全縣水利統計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華亭縣水務局內設1個綜合辦公室,2個工作崗位。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群團工作;負責文電、秘書、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務政務公開等工作;綜合協調管理機關財務資產、行政執法、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經濟財務工作崗位
負責水務經費及水利水保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管理及審核;承擔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二級會計單位的財務工作。
(三)規劃建設工作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水利水保中長期戰略規劃,組織編制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及水利水保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實施計畫;承擔水利水保項目的列項爭取工作及全縣水利水保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負責水利項目招標投標、開工審批、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管、驗收鑑定及工程評價。
二、華亭縣水務局下屬7個事業單位:
(一)華亭縣水土保持局,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供給。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編制全縣水土保持區劃、水土保持防治規劃及水土保持項目建設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協調指導全縣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的工作;指導生態環境建設的水保配套服務工作;對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二)華亭縣黃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副科級事業單位,編制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供給。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立項報批及在建項目的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管、工程預(決)算及竣工驗收與評定等工作;參與編制全縣水土保持區劃、水土保持防治規劃及水土保持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等工作。
(三)華亭縣節水型社會建設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編制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供給。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和工程的審批;組織制定節水型社會建設各項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參與組織實施農業節水灌溉工程建設。
(四)華亭縣水務局水建水管站,股級事業單位,編制21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供給。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工程預(決)算;負責全縣各灌區、水庫、渠道、塘壩、堤防及小水利等工程日常管理及各類水利工程折舊費、大修理費、更新改造費、維修保養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承辦全縣農業用水管理及協調調度、各灌區農田灌溉、作物測產、經濟效益評價及成本分析等工作。
(五)華亭縣水政監察大隊,股級事業單位,編制6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供給。主要職責: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利工程、抗旱防汛、排水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受水行政執法機關委託,負責實施行政許可後的監管工作和徵收行政事業性規費等有關事宜;配合和協助公安和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六)華亭縣農村飲水安全服務中心,股級事業單位,編制20名,經費由縣財政差額補助。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戶水費徵收、輸供水設施維護保障及全縣水利水保工程建設材料供應等後勤服務工作。
(七)華亭縣王峽口水庫管理處,副科級事業單位,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自收自支。主要職責:負責王峽口水庫工程建設、防汛、工業及農業灌溉管理供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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