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
股室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督辦和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旗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旗教育系統的社團工作。指導全旗教育系統的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草擬並組織實施教育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二)黨委辦公室
指導本旗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思想作風、制度建設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本旗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以及糾正教育行風不正的工作;指導本旗教育系統統戰工作;管理直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三)人事股
按管理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並對局機關幹部及直屬單位領導人員進行考察任免;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職工的調配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學校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協調本旗教育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檔案管理工作。?(四)計財股
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管理旗本級教育經費;檢查鄉鎮旗教育撥款情況;負責本旗教育經費的統計、分析;負責指導、檢查全旗教育收費管理;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教學設備、設施配置及招標工作;組織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五)教育股
1、管理本旗非學歷教育;協調、指導旗屬學校的教育、教學業務和改革工作;組織相關的教學質量、辦學水平的檢查、評估;協助旗屬市級重點課程、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教學基地的建立。2、綜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組織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負責全旗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的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3、指導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文化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成人培訓工作、社區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
4、指導旗屬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中等專業學校、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師德建設工作,組織教育系統文明單位、文明學校的評選工作;規劃、指導學校德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教研工作。?
5、指導協調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教研工作;指導和組織學校開展體育、藝術競賽和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