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縣地震局
莒南縣地震辦公室於1975年4月4日莒南革發(75)16號文公布成立,1984年5月機構改革,根據國辦發(83)63號文莒南縣地震辦公室降為二級單位。 1991年5月26日,根據魯政發(1991)15號文,莒南縣人民政府以莒南政發(1991)93號文,恢復地震辦公室正局級規格。 下設莒南縣地震台,歸口縣科委,1996年7月31日莒南政發(1996)53號文決定:成立“莒南縣地震局”,為局級行政單位,同時撤銷莒南縣地震辦公室,2002年5月26日,莒南發(2002)32號文規定莒南縣地震局使用事業編制。
【莒南縣地震局】莒南縣地震局現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人,下設地震台、辦公室、震害防禦科、監測預報科。莒南縣地震辦公室於1975年4月4日莒南革發(75)16號文公布成立,1984年5月機構改革,根據國辦發(83)63號文莒南縣地震辦公室降為二級單位。1991年5月26日,根據魯政發(1991)15號文,莒南縣人民政府以莒南政發(1991)93號文,恢復地震辦公室正局級規格。下設莒南縣地震台,歸口縣科委,1996年7月31日莒南政發(1996)53號文決定:成立“莒南縣地震局”,為局級行政單位,同時撤銷莒南縣地震辦公室,2002年5月26日,莒南發(2002)32號文規定莒南縣地震局使用事業編制。主要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管理和保護全縣地震觀測台站,建立和完善群測群防網路,及時將監測預報數據報送上級地震主管部門;制定莒南縣地震應急預案;依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抗震設防進行審批;管理和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地震知識、防震常識、自救互救知識的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