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況
基本信息
荊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身是荊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於1994年經市政府批准設立。1999—2014年間,中心機構經歷了四次重大調整:1999年9月,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從原市房改機構中獨立,歸口市建委;2001年10月,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告別歸口管理,成為直屬市政府的獨立事業單位;2002年10月,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檔案精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調整更名為荊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縣市(區)設立辦事處,中心對荊州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進入區域化管理;2014年8月,市委、市政府決定,6個縣(市)及江北辦事處下放地方管理,荊州區和沙市區辦事處納入中心統一管理核算,中心對縣市辦事處實行業務指導。
主要職責:
(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並組織執行,編報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四)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的計畫購買國債。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審批單位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
(七)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本市違反《條例》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並督辦公積金繳存工作。
(八)負責對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事處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
(九)負責全市統一的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的維護、升級及對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事處的監管系統的建設。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發展成績
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中心管理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原則,中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過程中不斷探索,形成了一套以我為主的自主歸集和自主核算的管理模式。住房公積金政策也擴展到全社會,所有城鎮居民,不論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乃至城鎮社會居民均可參加公積金繳存並獲得基本的住房保障權益。二十五年來,中心以服務於職工,維護職工權益為已任,認真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完成從管理主導型向服務主導型的轉變,不斷提升服務技術和水平,開展優質服務,規範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贏得了政府和廣大職工的稱讚,也得到上級公積金監管部門的肯定。住房公積金的有效管理與營運,對於建立我市住房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住有所居,發揮了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