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二)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做好全市人口預測、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完成的具體措施,並負責實施、檢查和總結;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並組織考核與實施;搞好本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 (五)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編制本市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監督市人口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和各鄉鎮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站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人口計畫生育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 (九)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市級計畫生育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籌備工作;聯繫和指導全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建立、完善基層計生協組織網路建設;督促、檢查各級計生協年度工作計畫的實施;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三結合”項目的實施。

介紹

根據《中共潞西市委辦公室潞西市人民政辦公室關於 印發〈芒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潞辦發[2010]87號),設立芒市人和計畫生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主要職責

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全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代理訴訟工作;處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執法等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諮詢、解釋;審批和辦理《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做好全市人口預測、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完成的具體措施,並負責實施、檢查和總結;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並組織考核與實施;搞好本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
(三)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會同新聞、傳宣、文化、教育等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共同進行人口市情、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的宣傳落實;組織開展全民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活動;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宣傳教育網路規劃、建設工作;主管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內對外的宣傳及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
(四)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落實“國家三項制度”和《雲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精神;負責落實全市“國家三項制度”和“獎優免補”工作規劃、實施、監督和指導;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工作職責。
(五)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編制本市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監督市人口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和各鄉鎮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站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人口計畫生育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
(六)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管計畫生育科研成果和節育新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編制全市計畫生育藥具計畫;指導、監督全市藥具的調運、供應與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市、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全市病殘兒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市鄉服務網路建設;協調、督促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做好信息互通工作。
(七)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安全套推廣使用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人口計生系統實施推套防艾項目;負責安全套的社會行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職責。
(八)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及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九)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市級計畫生育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籌備工作;聯繫和指導全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建立、完善基層計生協組織網路建設;督促、檢查各級計生協年度工作計畫的實施;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三結合”項目的實施。
(十)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出具、驗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協調相關部門、綜合治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並為流動人口育齡夫婦提供優質服務;負責對流動人口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人員的查處。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七個職能股(室),股所級。
(一)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綜合辦公室(財務室、綜治維穩、工青婦)
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審核和草擬、核發局內有關檔案材料;負責會議籌備、檔案建檔與服務、保密、幹部考勤、退休幹部管理;幹部職工年終考核工作;編制年初預算及年終的決算;定期分析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審核單位財務收支計畫,監督單位預算執行;負責全局綜治維穩的總體工作規劃、方案的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工會、共青團、婦女日常事務的管理。
(二)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計畫統計股
負責全市人口預測和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與實施;負責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整理與管理; 貫徹落實《雲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國家三項制度”政策;負責全市“獎優免補”和“國家三項制度”工作的計畫、宣傳、組織、培訓、實施、監督和指導工作。
(三)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策法規股
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負責處理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對各鄉鎮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典型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許可的審核、審批;負責各類評先樹優、人事變動的審查審核;負責接待、登記、受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來信來訪;負責信訪件的轉送、交辦、協辦和追蹤督辦及反饋工作;對各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四)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宣傳教育股
負責全市年度及階段性宣傳教育綱要的擬定、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廣播、電視、報刊、新聞、報導及信息方面的組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人口計生系統開展對外宣傳和新聞報導;協調宣傳、新聞、教育等部門積極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所屬中央、省、州、市直單位未婚青年、新婚夫婦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製作和發放工作。
(五)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科技股
負責制定人口計生科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評聘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調督促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做好信息互通工作;負責組織病殘兒的初審上報;指導和推進全市推套防艾項目的整體實施;負責組織人口計生系統實施推廣使用安全套防治愛滋病項目,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安全套社會行銷工作;與衛生、文體廣電旅遊、教育等部門共同對流動人口開展愛滋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六)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流動人口管理股(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大隊)
負責本市流動人口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協調公安、衛生、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實行綜合管理與服務;負責城區成年育齡婦女流出人口《婚育證明》的出具和協助各鄉鎮、街道對流入成年育齡婦女《婚育證明》的驗證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流動人員婚育證明的信息提交和回覆信息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徵收社會扶養費、亂罰款、非法利用B超鑑定胎兒性別、非法實施終止妊娠、違法仿造買賣計生證明等人口計生違法案件;依法查處民眾舉報案件、信訪案件;依法查處違規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個體診所;代表市人口計生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拒絕繳納社會扶養費、行政處罰的人員及案件。
(七)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協助政府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組織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項目及評估工作;協調社會力量為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在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中的實際困難; 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依法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芒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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