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特獎(Idea-Tops)定義
艾特獎(Idea-Tops)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動下,於2010年正式命名,旨在打造全球最具思想性和影響力的室內設計專業大獎,發掘和表彰最佳設計師和最佳設計作品。
室內設計艾特獎(Idea-Tops)作品面向全球設計界公開徵選,作品囊括12大室內設計領域,在2010第五屆中國(深圳)國際室內設計文化節期間展出,獲獎項目甲方享有和設計師共同登台領獎的機會,從而為項目帶來高附加值和無比的榮譽。
艾特獎(Idea-Tops)參展資格
室內設計艾特獎(Idea-Tops)作品面向全球設計界公開徵選,參賽者不受民族、宗教、地域、國別的限制。參賽作品必須全部為竣工項目,參賽作品圖片必須為竣工後的實景照片。(集體創作的作品必須標明主創設計師姓名)。
艾特獎(Idea-Tops)作品專業類別
1、商業空間各種商業空間:如商場、專賣店、零售商店、美發中心、書店等。
2、文化空間學校、教堂、博物館、影劇院等文化教育功能的公共空間。
3、展示空間展廳或不同於零售店的產品、服務宣傳展示場所,包括房地產行銷中心、會展搭建的臨時展銷廳等。
4、交通空間機場、碼頭、火車站、汽車站等公共建築空間。
5、辦公空間各類辦公場所,包括公司總部大樓、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小辦公樓等。
6、住宅空間各類居住空間、樣板房,包括別墅、大宅、公寓和經濟適用房等。
7、餐飲空間主題餐廳、酒樓、特色風味餐廳、連鎖餐飲等各種餐飲店、餐飲區。
8、娛樂空間各種樣式的酒吧、夜總會、演藝中心、KTV、等娛樂場所。
9、會所設計所有的休閒場所,如各類水療中心、會所、SPA、養生館等。
10、酒店設計各類酒店,如商務酒店、精品酒店、主題酒店、特價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度假村等。酒店類別認定的標準是室內設計項目必須包括的客房、大堂和咖啡廳等空間。
11、陳設藝術包括家具、軟裝、裝飾畫、藝術擺件等陳設藝術。
12、燈光設計在燈光設計方面表現卓越的設計作品。如:舞檯燈光設計 夜總會燈光設計 體育館燈光設計
艾特獎(Idea-Tops)重要日期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 初評時間:2010年12月3日 終審時間:2010年12月9日 作品展覽:2010年12月10—12日,艾特獎(Idea-Tops)入圍作品大展在第五屆中國(深圳)國際室內設計文化節期間展出,艾特獎(Idea-Tops)最佳設計作品將在全國交流巡展。 線上展出:2010年12月10日開始,
艾特獎(Idea-Tops)獎項設定
(一)專業大獎
² 最佳商業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文化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展示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交通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辦公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住宅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餐飲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娛樂空間設計獎 ² 最佳會所設計獎 ² 最佳酒店設計獎 ² 最佳陳設藝術設計獎 ² 最佳照明設計獎
(二)特別獎項 ² 終身成就獎,旨在表彰為全球室內設計領域作出傑出貢獻的設計師。 ² 新銳設計師獎,鼓勵富有創意思想的青年設計師,由35歲以下參賽設計師中選出。
艾特獎(Idea-Tops)評獎辦法
1、初評階段:由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審團對參賽作品進行初評,入圍作品方可獲得2010室內設計艾特獎(Idea-Tops)入圍作品大展參展資格,頒發入圍獎證書。 2、終審階段:按室內設計專業類別分別評出“艾特提名獎”5名,頒發獲獎證書及“艾特提名獎”獎牌一面;其中最優者一名,頒發艾特獎(Idea-Tops),授予獲獎證書及“艾特”獎盃一座。特別獎由組委會推薦提名,經綜合評審通過後頒發獎項。
艾特獎(Idea-Tops)評選原則
大賽對申報作品要求理念陳述清晰、表達準確,並從原創性、有效性、忠實性、功能性、創造性、美觀性、節能環保等主要方面進行評審。
艾特獎(Idea-Tops)參賽辦法
1、參賽設計師登入中華室內設計網專題頁面下載並填寫《2010室內設計艾特獎(Idea-Tops)參展申請表》。
2、參賽資料提交時間:2010年10月10日——11月30日 3、參賽設計師在截止日期前向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提交作品光碟及《申請表》(郵寄或電子郵件形式均可)。 4、初評通過的作品將由大賽組委會統一製作展板,參加於12月10日—1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舉行的室內設計艾特獎(Idea-Tops)入圍作品大展,提交資料的即視為同意展出。
艾特獎(Idea-Tops)參賽資料
1、參賽資料需同時提交兩種形式的檔案(評審及展覽以展板形式、出版需原始圖片及文字說明): (1)、評審及展覽所用檔案:按照寬1米×高1米的規格設計,每件參賽作品限兩個展板。設計師姓名、簡介及照片等個人信息一律置於直徑為16cm的圓形區域內,圓形區域的顏色應明顯區分於展板,在圓形區域內應同時標註“艾特獎Idea-Tops”中英文名稱。圓的位置及整個展板的排版形式自定。 允許每個參賽者提供多份作品參評,但每份參評作品均需提交完整的參評材料;允許參賽者以團隊名義參評;完整的參賽作品展板上需體現以下內容: ① 設計理念的文字說明(不超過200字,限用3號以下黑體字); ② 作品平面圖,可加立剖面、節點圖等; ③ 作品實景照片; ④ 作品或項目名稱。 (2)、出版所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參賽作品展板上體現的全部內容,無需排版,另需300字以內的設計師個人簡介。 2、圖片檔案為JPG 、TIF 、PSD 或CDR 格式,解析度不低於300dpi。 3、特別說明:提交作品時請將以上資料分別放置於兩個不同資料夾內。 4、主辦方將對參評材料進行提交形式審查,不完整、不正確或不符合參評要求的參評材料將視為無效或作廢,舉辦方有權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參評材料或者提交的參評材料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參評者的參賽資格。 5、參賽者在提交作品時,請選擇所屬的類別,無法確定,或項目功能無法歸屬在現有類別時,可由評審來決定所屬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