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水利圍墾局

(七)負責全區水利、水務和圍墾方面的科技、教育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指導、管理全區水利水務隊伍建設。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洪亮: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和灘涂圍墾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苗龍: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海塘閘門維護管理和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職能簡介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水利水務和灘涂圍墾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定有關水利水務和圍墾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制訂全區水利、水務、圍墾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一管理、保護水資源、灘涂資源;制訂全區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灘涂資源費、水土保持費等徵收制度;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指導全區水文工作;提出限制水域納污排污的意見和措施。
(三)組織、指導和審查、監管全區各類水利圍墾工程項目建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主要河道、水庫及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編制、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水土保持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處理各種水事糾紛。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防台工作;負責區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導全區河、庫水量和水質的監測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涉及定海的供水、節水工程項目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全區水利、水務和圍墾方面的科技、教育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指導、管理全區水利水務隊伍建設。
(八)制訂水利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與財政共同安排、管理、監督水利、水務和圍墾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指導水利行業建設、水利、水務和圍墾綜合經營等工作;受國資部門委託,管理局屬企業的水利投資融資和經營活動。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水利圍墾局設7個職能科室。(含區三防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對外宣傳、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文秘、信息、檔案、保衛、信訪工作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重大會議和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全區水利水務和圍墾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負責後勤保障及內部制度建設。

(二)水政法規科

負責水利、水務和圍墾的政策法規宣傳、貫徹和落實,擬訂水利、水務和圍墾的政策及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作出對水事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處理),承擔本系統內的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處置水事糾紛及水事案件;實施水資源費、灘涂資源費、水土保持費等的徵收管理。

(三)規劃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區水利水務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水利水務建設行業管理及重點工程項目管理;負責管理水利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和重點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審批或轉報、立項;負責全區水土保持、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節水灌溉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指導監督水利、水務和圍墾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配合市水利圍墾工程質量監督站做好全區水利圍墾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和灘涂圍墾的審批、發證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按照分級管理範圍,歸口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區現有水利水務工程除險加固、防汛歲修;負責全區水利資金安排、管理,提出工程除險加固、防汛歲修計畫及資金安排意見;組織工程搶險。負責全區水利水務科技工作、水利信息化建設,負責對水利員和水利工程各類管理人員的培訓。

(五)海塗圍墾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灘涂圍墾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灘涂資源調查研究評價,編制灘涂圍墾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開發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審批、報批灘涂圍墾建設項目;監督灘涂圍墾建設項目實施,組織灘涂圍墾建設工程驗收;會同有關部門對灘涂圍墾活動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對灘涂資源實行監督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做好灘涂圍墾工程中涉及到的漁民、養殖戶政策處理工作。

(六)水務管理科

負責編制水調度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制訂全區供水預案,並負責水資源保護實施管理,對全區農村純淨水生產經營進行行業管理。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全區供水網路建設、城鄉供水規劃、原水、制水、給水、節水處理等工作,並協調好與有關單位的關係。

(七)防汛防旱防台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汛前檢查,提出年度三防工作意見,並負責監督落實;組織制訂修編防汛、防台、防旱方案和海嘯預案;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及氣象動態,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落實有關防汛、防台、防旱物資的儲備,並提出三防物資、資金安排意見;了解、掌握、編報全區蓄水、用水情況,編報險情、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負責區政府三防日常工作;負責全區三防信息化建設、管理、維護工作,提出三防信息化建設的意見和辦法。

(八)水政監察大隊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水利、水務和圍墾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執法檢查監督,對違法行為和事件進行及時調查處理;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灘涂開發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防治費、灘涂資源費等徵收管理及水事糾紛調處。

(九)水文站

負責全區水文雨量站的建設、維護、管理和水文測報;負責全區水庫遠程遙測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負責水文信息的上報、發布和水文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十)設計所

根據水利工作技術性強,本區水利建設管理、建設、設計任務繁重的實際,要求保留舟山市定海區水利勘測設計所。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朱明浩: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洪亮: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和灘涂圍墾等工作。分管區水利勘測設計所、海塗圍墾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苗龍:協助局長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海塘閘門維護管理和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三防辦公室、水管站、海塘(閘門)管護站、工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志鋼:配合舟山市大陸引水二期工程建設。
黨組成員、副局長莊旭東:配合金塘北部開發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俞岩松: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務、紀檢監察、議案提案辦理、局行政事務、人事、財務、效能建設、水利工程招投標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建設管理中心、水利開發公司。
總工程師許世芳:協助局長負責水資源管理、水政監察、水權改革、水土保持、農民飲用水工程、城鄉供水一體化及水利工程規劃等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大隊、水務科、規劃科、鄉鎮供水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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