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案說法:工傷保險條例

舉案說法:工傷保險條例

劉俊(1956~),男,四川省閬中市人,1983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部法大學),留校從事勞動法和房地產法教學科研工作。曾任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副主任、主任等職,現任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主要社會兼職有: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重慶市人政府決策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決策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重慶市土地資源與房地產學會副會長,中國對外貿易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

圖書信息

叢書名: 全國職工普法讀物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條形碼: 9787500846895

尺寸: 23.8 x 16.2 x 1.4 cm

重量: 281 g

作者簡介

公開出版的主要著作有:《中國法律諮詢全書》、《中國法律百科全書》、《中國經濟法律百科全書》、《勞動法學》(法學專業全國統編教材)、《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等;主持和參與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十餘項;公開發表的主要學術論文主要有:《論流質約款的再生》、《土地所有權權利結構的重構》、《論土地徵用的公共性目的》等。

內容簡介

《舉案說法:工傷保險條例》內容包括:職工對事故負有責任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能同時用嗎?個體工商戶的員工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傷殘由個人負責”的條款合法嗎?在企業未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出現工傷事故應向什麼部門反映?工傷保險基金由哪些部分構成?工傷保險費率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嗎?勞動者個人是否有義務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涵蓋哪些方面的費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職工等。

目錄

1.職工對事故負有責任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能同時用嗎?

3.個體工商戶的員工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傷殘由個人負責”的條款合法嗎?

5.在企業未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出現工傷事故應向什麼部門反映?

6.工傷保險基金由哪些部分構成?

7.工傷保險費率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嗎?

8.勞動者個人是否有義務繳納工傷保險費?

9.工傷保險基金涵蓋哪些方面的費用?

10.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職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11.用人單位說不參加工傷保險可以多拿工資,對嗎?

12.用人單位不提起工傷認定申請怎么辦?

13.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有什麼規定?

14.因工外出期間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15.從事非本職工作時受傷算不算工傷?

16.職工在工作期間遭受他人暴力傷害,是否構成工傷?

17.在辦公室被人潑硫酸能否算工傷?

18.上班之前上廁所滑倒算工傷嗎?

19.工作時間之外,在工作場所受到第三者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20.在工作場所因工作爭執打架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21.履行工作職責方式不當而遭受暴力傷害,是否屬於工傷?

22.離開原單位後被診斷出職業病,由誰負責?

23.在上班途中遭受車禍是否屬於工傷?

24.下班途中逛街時發生機動車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25.工傷認定中誰來證明所受傷害是否為工傷?

26.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能否同時取得?

27.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能夠得到工傷保險的保護嗎?

28.停薪留職的職工在新單位所受工傷應當由哪個單位承擔責任?

29.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嗎?

30.自己縱火後又救火受傷,算不算工傷?

31.職工在單位自殺能否認定為工傷?

32.為客戶送貨返回途中酒後駕車肇事致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33.騎腳踏車上班被撞,能認定為工傷嗎?

34.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撞上停著的汽車,能否認定為工傷?

35.因搶險救災遭受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36.病情還未穩定,可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7.法醫鑑定結論是否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具有一樣的效力?

38.同樣的傷害為何評定的傷殘等級卻不同?

39.結怨之人給我做鑑定,我該怎么辦?

40.份隋發生變化可否重新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1.試用期內的工傷職工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嗎?

42.同時遭受多處傷殘如何評定傷殘等級?

43.職工先後在兩個單位工作,應由哪個單位承擔其工傷保險責任?

44.勞動鑑定委員會出具鑑定結論不實,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45.非全日制用工的職工能否享受停工留薪及工傷保險待遇?

46.再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怎么計算?

47.停工留薪期滿後可否延長?

48.職工工傷自行聘請護理人員,護理費是否應由單位承擔?

49.非協定醫療機構的治療費是否可以報銷?

50.工傷一至四級傷殘應享受什麼待遇?

51.工傷五至六級傷殘應享受什麼待遇?

52.工傷七至十級傷殘應享受什麼待遇?

53.工傷復發還能列人工傷保險的保障範圍嗎?

54.職工因工死亡,哪些人可以領取撫恤金?具體額度如何計算?

55.哪些隋況下職工不能再享受撫恤金待遇?

56.因公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後下落不明,怎么解決?

57.職工在入獄期間是否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58.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併、轉讓),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

59.企業被承包給私人老闆,工傷保險責任誰負責?

60.企業由內部職工經營承包,發生工傷誰負責?

61.職工在被借調期間因工負傷,由哪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62.逆向派遣中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

63.企業破產了,工傷職工就沒人管了嗎?

64.職工境外工作遭遇傷害,應該由誰來負責?

65.再次發生工傷的待遇如何?

66.退休返聘人員因工受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67.工傷保險制度中的“本人工資”如何計算?

68.在被吊銷了營業執照的單位上班受了工傷怎么辦?

69.農民工能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70.轉業軍人在部隊時受的傷又復發,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71.家庭僱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72.勞動者在兼職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能否得到工傷賠償?

73.沒簽勞動契約的農民工受了工傷,應該由誰來管?

74.四級以上傷殘的農民工可否一次性領取工傷待遇?

75.事業單位職工的工傷待遇為何有所不同?

76.因戰致殘的復員軍人轉業前未評定傷殘等級該怎么辦?

77.復員軍人舊傷復發,享受什麼待遇?

78.同一起事故中受同樣的工傷,待遇為何不同?

79.職工在工作時間生病死亡,是不是工傷?

附錄 工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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