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縣科學技術局

4、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 5、承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總結評比表彰工作。 7、負責創建全國科技進步縣檢查復驗及晉升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準備達標工作。

科技局簡介

興隆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縣科學技術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縣科協與我局合署辦公,內設辦公室、科技普及股兩個行政股室和科技項目管理中心、農業科技創新工作辦公室、人才培養工作辦公室三個事業股室,共有行政、事業編制14人,實有14人。我局辦公地點在縣政府五樓。

機構職能

1、貫徹實施國家科技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定實施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終計畫。
2、研究擬定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推薦申報和組織實施全縣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和科技創新工作計畫。
3、組織研究對“科技三項經費”的分析論證及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
4、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
5、承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總結評比表彰工作。
6、負責全縣人才培養工作,協調、指導人才培養計畫的落實工作,開展組織檢查評比活動。
7、負責創建全國科技進步縣檢查復驗及晉升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準備達標工作。
8、負責開展科技交流、論證、諮詢、普及工作;指導、主管有關學會和科技類社會團體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在做好反邪教工作,開展反對偽科學、反科學活動。
9、負責轄區內建築物、構築物的抗震設防標準管理與監督;對轄區內的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地震災害損失與評價;地震觀測站設施與環境保護。負責保證所屬台站觀測資料完整的自動收集、傳輸;利用網路共享首都圈的觀測到資料,做好地震分析工作,為政府在防震減災工作方面提供科學依據等工作。
10、承擔縣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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