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十)指導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推進人口計生基層民眾自治。 (十一)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一、機構簡介

興隆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原名計畫生育局,2006年3月更名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規劃統計股、政策法規股、宣傳指導站、藥具管理站、技術服務站等股站室,有幹部職工50餘人。計畫生育協會掛靠人口和計畫生育局。2007年12月辦公地址遷至興隆鎮南土門村。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實施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的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政策,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根據縣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我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計畫生育的各類調查、抽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指導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考核。
(三)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全縣宣傳網路和陣地建設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及其管理工作。開展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制定各種服務活動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
(五)編報縣級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
(六)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及相關工作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國家支援或合作的相關項目。
(八)指導各鄉鎮完善全員流動人口資料庫建設,構建以服務均等化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一盤棋”工作格局。
(九)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機制,推動政府普惠政策與人口計生政策的有機銜接。
(十)指導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推進人口計生基層民眾自治。
(十一)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興隆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文秘事務、人事勞資、檔案管理、政務信息、督辦檢查、保密等工作;負責鄉鎮、村、組三級專乾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各股(室)及所屬事業單位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定期檢查。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諮詢工作;按政策審核、簽發、簽轉二胎《生育證》,定期公開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政務信息;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政策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手術併發症患者的接待、調處及其鑑定工作;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違紀案件;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負責對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扶和特扶兩項制度的資格確認,確保資格認定準確;負責對計畫生育家庭落實優先優惠政策,協調、監督相關部門及時兌現獎勵扶助金。
(三)統計規劃股
編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計畫生育發展計畫,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各種調查;規劃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網路建設;起草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各項數據的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地上報各項統計報表,為各級領導提供科學準確的人口數據。

四、人員編制

興隆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2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核定股級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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