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43(天平15)年的《墾田永年私財法》,中央貴族和寺院神社等具有一定政治地位和勢力者使役其奴婢和大批浮浪人開墾荒地,設莊所,由此形成莊園。其不同於通過購買墾田而形成的“既墾地系莊園”,但兩者同稱“初期莊園”或“墾地系莊園”。相對於後來的“寄進地系莊園”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