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雲縣民族中學女生被迫賣淫案

臨滄雲縣民族中學女生被迫賣淫案

2014年11月27日,有人反映臨滄市雲縣民族中學有多名國中女生被強迫賣淫,引發廣泛關注,之後警方介入調查。2014年12月4日,雲縣政府新聞辦通報稱,該案件已告破,警方已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5日上午,臨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相關工作組。

事件回顧

臨滄雲縣民族中學門口放學後買零食的學生 2014年11月27日,有人打熱線反映,臨滄雲縣民族中學有多名國中女生被強迫賣淫,隨後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許姓女子為中間人,先收買幾名學生,利用學生把人約出來去唱歌,然後女生被拉去另外一個包房陪社會人員喝酒,爆料人稱對方在酒中下迷藥……

校方表示,2014年11月2號星期天,學校接到家長反映,有兩名女生離家出走,學校立即和家長以及派出所民警一起尋找孩子下落。11月8號,學生家長找回了兩名離家出走的女生,經過老師的反覆詢問,兩人說出了2014年8月,在暑假遭遇的一件事。這兩名女生當時和別人出去吃飯唱歌,之後女生被幾名男子帶去了酒店。得知此事後,學校開始在全校範圍內對學生展開排查。經過排查,有十多名女生進入了校方的視野。

案件進展

雲南臨滄國中女生疑遭下藥被騙賣淫 2014年12月4日,雲縣政府新聞辦通報:雲縣女中學生被侵害案告破。雲縣公安局已抓獲許某某、黃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經查,雲縣社會無業人員許某某(女)以脅迫、誘騙等手段,將縣民族中學3名女學生帶給社會人員黃某某和李某某與其發生性行為。2014年11月21日凌晨,許某某和黃某某已分別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和刑事拘留,李某某在逃,公安機關全力追捕。

2014年12月5日上午,臨滄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此事,已經成立了相關工作組。

處理結果

2014年12月6日,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政府新聞辦就“女學生被性侵案”通報,對負有相關責任的四名官員作出了停職問責處理。雲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徐艷聲作為縣教育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校園安全管理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雲縣紀委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雲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徐艷聲作為縣教育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校園安全管理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雲縣紀委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雲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紹宏作為縣教育局主管安全工作的股室負責人,對學校安全工作監管不力,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雲縣民族中學校長陳和新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雲縣民族中學副校長羅金祥作為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失職失察,雲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事件背景

雲縣民族中學是雲縣中心城區愛華鎮唯一的一所國中,學生生源面向全縣,現有51個教學班,共3069名學生。此次事件排查出的學生均在初二、初三年級就讀。

相關法律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且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不過,近日提請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擬取消強迫賣淫罪和組織賣淫罪死刑,以強姦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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